合同车辆但在办公室售票、向乘客收费
这些“伪装”的合同车辆为了合法化、逃避职能部门,在办公室接客后会在车上立即向乘客收费,然后通过让司机记录或让乘客自行填写名单来补充乘客姓名到合同中。
面对这种情况,胡志明市交警已加强巡逻、检查,经常处理与客运相关的违规行为,确保交通安全秩序。
此前,《青年在线》记者随检查组记录了对此情况的检查处理。具体而言,10月17日11:45,Duy Quý公司的合同客车在雄王路(安东坊)的办公室接客,然后驶向京阳王路、安乐环岛方向。
堤岸交警队(隶属于胡志明市公安局交警处PC08)巡逻发现,停车检查并对司机N.V.S.(61岁,居住在同塔省)的“运送不在乘客名单中的人员”行为立案,罚款100-200万越南盾,扣除驾驶证2分。
该车主也因类似行为被立案,罚款1000-1200万越南盾,吊销车辆标志2个月。
随后,同一天12:50,Võ Cúc Phương公司的合同客车也在阮维阳路(安东坊)的办公室接客,然后驶向安阳王路、陈富路等方向,被交警停车检查,因类似错误立案。
此前,10月10日,交警部队也检查并处罚了Hùng Hiếu公司的类似违规行为。该公司的部分乘客表示,在致电总机后,工作人员会约定到办公室,指导乘客上车并在之后收费。而乘客名单司机会询问每个人的姓名以便“补充”。
这些“伪装”的合同客车无视规定,随意接散客,违规收费。
乘客不在合同名单中
在检查过程中,交警部队发现了其他违规形式,如合同车辆运送不在合同名单中的乘客。具体而言,10月10日13:35,盖莱交警队(PC08处)巡逻发现司机N.X.T.(34岁,居住义安省)驾驶Toàn Thắng公司的合同客车有上述违规行为。
司机T.和车主Toàn Thắng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被立案,吊销车辆标志2个月。
15:00,Thịnh Phát公司的合同客车在万行山路(安东坊)的办公室接客,然后转入雄王路。此时,堤岸交警队巡逻发现,停车检查发现类似错误。
据记录,在雄王路、万行山路、陈富路、阮志清路、阮维阳路、安阳王路等有“禁止停车和泊车”标志的路段,但如Kim Hoàng、Tân Thanh Thủy、Biển Việt Xanh等公司仍随意乱停。
特别是,Minh Tâm公司还在万行山路公寓区停车接客、卸客、上下货物,造成交通安全秩序混乱。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