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交警处刚刚对发生在岘港市五行山区春香路上的一名女司机交通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这名女子曾在社交媒体上引起轰动,当时她锁上车门,坐在车内吸笑气。
与《青年在线》交流时,岘港市交警处和海清交警站的领导表示,该女司机因不服从交通检查人员的命令和指导、无驾驶证等违规行为被记录在案并处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3800万越南盾。
此外,还对车主将车辆交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驾驶的行为处以29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据初步信息,9月1日晚上约22时,海清交警站的巡逻队在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92A...的汽车由一名女司机驾驶,有可疑迹象,因此示意停车检查。
该女司机不服从命令,继续逃跑至春香路63号门前被警察拦截。
交警要求司机打开车门,但该人不服从。甚至,该人还拿出笑气(N2O)吸入。
许多目击者拍摄了视频并上传到网上。
通过调查确认,该女司机姓名为Đ.K.T.(31岁,居住在岘港)。她自称是一名歌手。
在汽车上进行检查时,职能部门发现了4瓶笑气。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