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会审议三项教育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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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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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法》,草案重点完善国民教育体系,使其更加开放、灵活和互联互通,满足终身学习需求。法律补充了“职业中学”模式,让初中毕业生有更多选择学习文化知识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为实质性分流提供法律依据。

草案还扩大3至5岁儿童的学前教育普及范围,义务教育延长至初中毕业,同时大力制度化和推进数字化转型与创新改革,如规定电子文凭、人工智能应用和国家教育数据库。

修正案旨在分权和放权,增强教育管理的自主性。许多政府权限被下放给教育与培训部、省级人民委员会和教育机构,使机构更适应两级政府模式。部委负责指导和监督,而地方和学校则主动组织教学、编写教材、确认成绩和颁发毕业证书。

今天国会审议三项教育法修正案

关于《高等教育法》,起草机构强调修正旨在重新定位大学在国家科技与创新生态系统中的角色。大学不仅是培训场所,还是研究、创新和知识转移中心,与企业、地方和社区紧密联系。草案确认高等教育机构是创新生态系统的核心主体,鼓励调动社会资源,开展国内外培训与研究合作。

大学治理机制被重新设计为精简和现代化。许多复杂组织模式如两级大学、校务委员会不再适用,将被调整以实现权责统一和清晰。学校自主权与问责制相结合,同时制度化党在教育机构中的领导作用,以适应越南政治特点。

在财务方面,起草机构转向基于产出的订购和任务分配机制,替代行政拨款,创造健康竞争动力,鼓励提高质量。公立学校可灵活调动和使用预算外资源,扩大国内外合作,并辅以土地、税收和信贷优惠政策。

政府表示此次《职业教育法》修正将全面重构职业教育体系,使其更开放、灵活、互联、现代化和国际一体化。草案补充“职业中学”模式,允许初中毕业生同时学习文化和职业技能,扩大学习机会,帮助有效分流并满足社会需求。

修正案还大力改革管理和质量保障机制。职业教育机构在专业、财务和内部治理上全面自主,同时对国家和社会负责。教育与培训部发布标准框架、流程和认证工具;机构自我评估并公开培训质量。认证系统独立、透明,可国际合作以确保实质质量和公平竞争。

草案补充鼓励公私合作和社会化政策,但确保公平,不商业化教育。国家有政策支持弱势学习者、少数民族学生、残疾人和对国家重要的特殊行业。

部长阮金山表示同时修正三项法律是“一场体制改革”,以满足新需求,继续大力推进革新。现行三项法律调整不同教育层次和类型,但有许多交叉点,如初中后、高中后分流、各级教育互联互通、毕业标准或国家资格框架。如果单独修正每项法律,容易导致矛盾和重叠。

此次同步修正旨在具体化初中后和高中后学生分流方针,构建开放、灵活的教育体系,为学习者终身学习创造条件,实现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的互联互通。

除了三项教育法,10月22日,国会还听取政府提交《越南民用航空法》修正案和《公务员法》修正案。随后,国会代表分组讨论这些法律草案。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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