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总理委托,教育与培训部部长阮金山向国会报告称,2019年《教育法》为全面改革奠定了基础。然而,经过五年多的实施,许多规定已不再符合融入、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人力资源发展的背景。本次修订旨在将党关于人的发展、创新和健全教育体制的方针制度化。
草案致力于构建开放、灵活和互联的国民教育体系。值得注意的新点是“职业高中”模式,允许初中毕业生同时学习文化和职业技能,增加学习选择,将分流与职业培训相结合,满足实践型人力资源需求。
修订法扩大普及和义务教育范围,逐步普及3至5岁儿童学前教育,并维持义务教育至初中毕业,体现不让任何人掉队的承诺。草案还补充了关于电子文凭和证书、数字教育、国家数据库的规定,增加地方和教育机构在教学组织、课程开发、学习成果确认方面的自主权;教育与培训部发挥导向、监督和质量认证作用。
该项目与《高等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修订)同步制定,以避免重叠。关于教师队伍、学校委员会、机构治理、财务政策和国际合作的规定得到统一;财务机制从拨款转向按产出结果订购和交付任务,鼓励调动社会资源和公私合作。对困难地区学生、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的支持政策继续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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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法律草案,文化社会委员会评估修订对于健全法律框架、提高国家管理效能和确保各教育阶段互联互通至关重要。该机构同意补充“职业高中”模式,但建议明确其定位、毕业标准和与中专、高中的关系。
关于分流,委员会建议政府制定具体机制,确保资源,明确地方在根据劳动力需求实施中的责任。对于文凭和证书,委员会同意取消初中毕业证书,代之以完成课程确认,并补充职业高中文凭;同时建议严格规定电子文凭数据的流程、权限和安全。
关于教科书,委员会统一国家颁布一套全国统一教科书的方针,明确社会化在编写和发行中的程度;授权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批准地方教育材料以增加主动性。
审查机构也同意扩大对教育机构的土地、税收和信贷优惠,但建议审查以确保与《土地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一致。
企业参与制定职业培训课程
部长阮金山表示,2014年《职业教育法》也暴露出许多局限性,需要全面修订以满足人力资源发展、国际融入和数字化转型的要求。
新草案确定企业是职业培训体系的核心,参与课程制定、实践组织、技能评估和毕业认可。国家鼓励公私合作,提供税收、土地和信贷优惠政策,激励企业投资职业教育。
为与修订的《教育法》统一,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草案也补充了“职业高中”模式,允许初中毕业生同时学习普通文化和职业技能,有助于扩大学习机会、减轻考试压力并提高分流效率。职业培训机构在专业、财务和人事方面享有全面自主权,同时承担问责和公开培训质量的责任。
财务机制从拨款转向按产出结果订购和交付任务,透明成本,鼓励社会化但确保公平,不将教育商业化。国家将支持弱势学生、少数民族、残疾人以及国家特别重要的行业。
文化社会委员会同意将企业作用法律化和补充“职业高中”模式,但建议明确该水平在国家资格框架中的定位,并具体规定监督自主权和培训机构负责人责任的机制。国会将于10月22日下午分组讨论教育法律项目。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