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提议社交媒体使用新闻内容必须分享收入

越南中文社
10 Min Read

国会代表提议社交媒体使用新闻内容必须分享收入

10月23日上午,在讨论修订新闻法草案时,黄明孝代表(义安省)表示,“新闻化”杂志现象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给新闻活动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需要处理。

为了彻底解决,他认为草案需要提出具体、清晰的概念来区分报纸和杂志。但在草案中,这些概念尚未满足这一要求。因此,他建议起草委员会重新考虑,区分报纸和杂志这两个概念。

需要为新闻机构提供支持机制

黄明孝代表强调,新闻经济问题受到舆论和各新闻机构的广泛关注。

他指出新闻经济对新闻发展影响很大。他举例说,记者报道的稿费基于浏览量(view)和点击量计算,因此可能导致不深入投资高质量报道,从而影响新闻。

此外,如果新闻经济困难,可能导致过去已提出的负面问题。因此,他强调这是一个需要研究解决方案来处理的问题。

据黄孝先生称,关于国家对新闻的资助,根据统计,国家目前对新闻的支持约占预算总额的0.5%。

“很多人说这很少,但与许多国家相比,0.5%的预算总额处于中等水平。

但其他国家的支持方式与我国不同,如果我们平均支持,将很难发挥高质量新闻机构的作用。”

因此,在修订法律的同时,需要安排适合的新闻系统。

关于新闻税收政策,他说最近国会已决定降低新闻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但需要通过税收政策进行更多研究以提供额外支持。

他举例说,一些国家对以订阅形式运营的新闻机构有优先政策,可以减税。

这旨在为在线新闻机构创造条件,那些内容好、以订阅形式运营的机构可以免除或减少来自此来源的收入税。从而鼓励和提高新闻质量。

他提议补充规定,平台在使用新闻内容时必须分享新闻版权。

“这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但法律只提出了基本解决方案,没有具体内容。与此同时,许多国家的法律已要求社交媒体,尤其是用户量大的社交媒体,必须与新闻机构具体分享收入。”

他提到在加拿大的实际情况,规定拥有200万访问量并使用新闻内容、具有商业性质的平台必须与新闻机构分享。

国会代表提议社交媒体使用新闻内容必须分享收入

让新闻作为文化产业运营

杨克梅代表(林同省)认为,每年在总经常性预算中为新闻活动支出约0.5%的比例仍然较低。

他强调草案明确指出我们的新闻是“革命新闻”,因此需要研究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培养,帮助新闻机构完成政治任务。

关于支持机制和支持水平,他认为需要适当计算,但必须支持机构安心、全心全意执行任务。

关于新闻经济模式,裴怀山代表(河内)认为,在我国没有私营新闻的背景下,需要强调订购、公共任务招标和重点公共投资的机制,与“三易”新闻经济技术定额相关联,即易理解、易应用、易实施。

“这将是帮助新闻机构良好执行政治任务的重要资源,尤其是在偏远地区、海岛和对外领域。”

同时,他建议法律还应扩大新闻中联系、社会化、公私合作形式的法律框架。

对新闻机构有突破性的税收、土地、信贷获取等优惠政策,包括在组织文化活动和社区活动时的合作伙伴。同时,需要严格控制机制以避免商业化和偏离宗旨、目的。

他建议法律需要补充更清晰的机制和政策,让新闻作为文化产业运营。

具体来说,从基于订购、公共任务招标的财务机制,到允许与国内外组织、企业联系合作...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