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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来自胡志明市林业局第一机动和森林防火队的消息称,该单位已对一名拥有约500只无合法来源证明斑鸠的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初步信息,10月20日凌晨,第一机动和森林防火队在西贡市(旧平盛郡)新山和坊的一个地址发现了8个装有约500只活斑鸠的塑料筐,这些斑鸠没有合法来源证明。
通过工作过程,确定这些斑鸠的主人是一名女性(居住在西宁市),并进行了处理。
该队已对该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750万越南盾,因其非法储存林产品的行为。同时,林业部门已没收约500只斑鸠进行照料、饲养并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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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