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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10月18日全国酒精浓度检查实施的第一天,交警发现了3,829起违法行为。
除了对交通违法者处以罚款外,是否应该增加其他制裁形式以确保威慑力?副教授Nguyễn Đức Lộc向《青年在线》投稿,分享了更多关于这个问题的观点。
罚款加社区服务是否足以威慑?
大城市交通违法现象仍然普遍,如闯红灯、逆行、侵占人行道等。这些行为每天都在发生,尽管违法者被处以严厉罚款,但似乎仍不足以威慑。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被指派研究,提议在交通处罚形式中增加社区服务。
实际情况表明,《交通法》已对违法行为和罚款金额作出了全面规定。但罚款作为当前主要的处罚形式,似乎不足以让违法者改变长期习惯。
更重要的是,如果只罚款,可能无法建立违法行为与其对社区后果之间的联系。
违法者缴纳罚款、收到收据后,有时会继续违法。没有“体验”帮助他们意识到逆行可能使他人陷入危险,或侵占人行道可能导致残疾人无法通行。
这是社区服务需要作为教育性更强的处罚工具进行研究的原因之一,同时增强威慑效果。
社区服务与罚款的基本区别在于,它要求违法者出现在公共空间——扫地、清理垃圾、植树——在社区的注视下。
这是一种带来显著效果的处罚形式。
让违法者“长久记住”的“体验”
对许多人来说,“面子”因素在行为调整中起着重要作用。在社区服务中被观察、被评价的感觉,比缴纳罚款产生更持久的心理影响。
来自新加坡和美国一些州的经验表明,交通违法者通常被要求穿反光背心,在公园、公交站或繁忙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工作。
目标不是“让他们丢面子”,而是让他们意识到个人行为不仅影响自己,还影响周围许多人。
更重要的是,社区服务创造直接体验,帮助违法者更清楚地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
社区服务的教育价值在于行为与后果之间的联系。当一个人因在人行道上停车被罚,并被指派清扫同一条道路时,他们会直接观察到行人因安全移动空间被占用而不得不穿梭于车流中。
正是这种体验带来理解,违法者通过亲身经历和观察学到最深刻的教训。
通过这种补充处罚形式,交通参与者不仅对自己更负责,也对公共空间更负责。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