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表在10月30日上午的讨论会上回应国会代表关于教育的一些建议,副总理黎成龙表示,总理范明政已指示教育部密切掌握情况,跟踪进展,以便及时修改和补充相关政策。
第19号通知规定了学校内学生的奖励和纪律处分,由教育部颁布,旨在修改和补充1988年第08号通知中不再适用的规定。“这样,我们花了近40年才修改完成。多位历任部长已讨论,反复权衡但未实施。这是教育部一项非常有魄力的工作,我们应当予以肯定。”他说。
副总理表示,国际经验表明,违规行为会由相应的专业法律体系处理。例如,违规学生可能被送入教养学校或社区机构。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则根据年龄依据刑法处理;如果是行政违规,则依据行政处罚法进行调整。
“这也是教育部的思路,旨在使学校纪律相对温和,遵循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教育观点,不中断教育过程,特别是对于敏感年龄段的儿童。”他说,同时强调将指示教育部密切跟踪相关法规和政策,如果不合适就及时修改,因为“这件事完全开放”。

此前发言中,嘉莱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Siu Hương代表认为,根据教育部的新通知,停学处分将被完全取消。这一人道主义政策旨在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然而,许多选民担心纪律措施仅停留在提醒、要求道歉、批评、写自我检查,威慑力不足,特别是对于侮辱、校园暴力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因此,她建议教育部研究补充具有教育和心理行为矫正机制的处理方式,可以参考一些国家的经验,如强制心理咨询、校内公益劳动或参加生活技能教育课程。她认为,教育措施应既确保威慑力,又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并更积极地发展。
北宁省代表阮氏河认为,家庭是孩子性格形成的首要场所,但许多父母缺乏时间和情感教育技能,让孩子接触电影、游戏、暴力内容而不加控制。尽管教育部已颁布第19号通知,本着人道精神,从惩罚转向恢复性教育,但如果缺乏专业的学校心理咨询队伍,这一政策将无效。
北宁省代表建议明确家长在孩子严重暴力违规时的责任,同时将父母技能和情感教育纳入社区培训计划,视其为居民组织、妇女协会、工会、团体的必修内容。
教育部的第19号通知自10月31日起生效,规定违反校规的学生将根据严重程度受到纪律处分,形式包括提醒、批评或写经家庭确认的自我检查。教育部表示,该规定的目标是预防、帮助学生认识错误、自我调整行为并形成积极生活方式,将重点从“处罚”转向“教育和支持”。所有违规行为仍受法律体系调整;根据程度和后果,违规个人可能依据刑法、未成年人司法法或其他相关文件处理。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VNEx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