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为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城区设立沙盒机制和专项发展基金

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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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为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城区设立沙盒机制和专项发展基金

10月30日,胡志明市国家大学经济与法律大学举办科学研讨会,讨论突破性机制和政策,提交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旨在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发展科学技术和创新创造,背景是实施政治局第57号决议。

在研讨会上发言,胡志明市国家大学政策发展研究院院长杜富陈廷副教授博士认为,在胡志明市正进入一个新阶段,作为区域、全国和地区的超级城市中心,重建智慧城市模式需要基于科学、技术和创新创造的基础,同时紧密遵循城市高效管理、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实际要求。

在2026-2030年阶段,胡志明市可以按照“数字政府-数字城市-数字民生-绿色增长”的方向发展智慧城市模式,旨在建设现代化、透明、高效、环境友好且以人为中心的决策环境。

建议为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城区设立沙盒机制和专项发展基金

此外,大学与城市政府之间的合作模式需要定位为一个必要机制,既促进知识生产和科技转移,又帮助在科学基础上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因此,胡志明市需要继续完善体制,加强研究和发展计划,同时根据第57号决议精神,大力推进大学系统与城市政府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

在研讨会上发表演讲,经济与法律大学阮日庆博士指出,过去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在各次会议中已颁布多项与科学技术和创新创造相关的重要决议。其中突出的是关于吸引科技专家、支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和创新创造活动税收优惠政策的决议。

然而,合并后,胡志明市才成为一个拥有1250万人口的区域超级城市。这要求必须扩大和调整特殊机制以适应新规模。

胡志明市已主动制定修改补充第98号决议的方案,提交国会。其中提议增加卓越政策,如高科技项目中选择战略投资者的机制,特别是成立盖梅下自由贸易区,具有强大的非关税优惠,旨在吸引对物流和区域级高科技产业的投资。

为了继续发挥这些政策,阮日庆博士认为胡志明市应主动建议中央将已证明有效的试点政策长期制度化。例如,如果试点成功,建议补充关于地方风险投资基金或初创企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除了直接的特殊政策外,胡志明市还需要改善整体商业和研究环境,如改革初创企业的商业注册程序、税务程序(朝着在线、快速的方向),建设政府开放数据系统供企业创新开发新服务。

此外,发展数字基础设施(5G覆盖、数据中心)和创新创造社区的共享工作空间。

建议为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城区设立沙盒机制和专项发展基金

根据胡志明市国家大学政策发展研究院黎伯德硕士的说法,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城区被定位发展为“智慧大学城区”,和谐结合培训、研究、科技转移、文化和社区服务。

这不仅是教育空间,还是东南部地区的知识中心,有助于促进科学、技术和知识经济。这一模式反映了现代大学发展趋势,与智慧城市和创新创造相结合。

然而,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城区的实施实践显示了许多体制上的困难和不足。“大学城区”概念尚未在现行法律体系中规定,国家大学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调机制尚未明确建立。

土地、规划、投资和公私合作的法律尚未适应这一模式的特殊性。这些法律空白使得管理、投资、公共服务提供和基础设施发展遇到许多障碍。

因此,专家认为需要定义和立法大学城区模式,完善胡志明市与国家大学之间共享数据管理的规定。

此外,为胡志明市国家大学城区建设全面沙盒机制是迫切要求。基于第57号决议和第98号决议,需要尽快颁布一个单独的试点决议,允许在智慧大学城区范围内应用沙盒。这将是一个受控的试验性法律框架,确保既鼓励创新,又限制应用新模型和技术的风险。

此外,需要形成一个动态的金融机制,和谐结合国家预算、社会资本和企业参与。核心解决方案是成立大学城区发展基金,按照公私合作模式运作。

根据黎伯德硕士的说法,目前胡志明市尚未有特殊机制和政策允许直接向胡志明市国家大学订购大规模、长期的科学、技术任务。

有效实施科学研究订购机制将有助于将国家大学的知识系统与胡志明市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实质性和长期地连接起来。这是建设“智慧大学城区”模式的基础。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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