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上午,公安部部长梁三光受总理委托向国会提交了关于修改和补充《国防、安全和工业动员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据梁先生介绍,该法案包括两条内容,其中一项是将国防和安全工业基金拆分为两个独立基金,包括安全工业发展投资基金和国防工业基金。
公安部被授权管理安全工业发展投资基金
公安部被授权管理安全工业发展投资基金,并将国防工业基金的管理权从政府下放给国防部。
“安全工业发展投资基金是国家预算外财政基金,在中央设立,由公安部管理,用于投资、支持实施各项计划、项目、活动,承担风险,进行风险投资,旨在建设和安全工业发展”,法律草案规定。
草案补充了安全工业发展投资基金的一些特殊规定,包括来自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成员贡献的财政来源、承担风险的操作原则、旨在建设和安全工业发展的风险投资,特别是,确认了不与国防工业基金内容重叠的原则。
具体规定避免与国防工业综合体任务重叠

此外,该法案还补充了关于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的一个部分,其中规定了综合体的功能、任务、组成、核心成员、参与成员以及国家对综合体的政策。
关于综合体的补充内容基本与国防工业综合体的规定相似,但具体规定了特殊内容以避免重复和重叠,并制度化政治局关于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的要求。
根据草案规定,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由国家领导和指导,核心是核心安全工业基地,人民公安内外的组织、企业参与,拥有资源和科技潜力,以组织和执行建设和安全工业发展的任务。
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的功能和任务是研究、应用科学、技术、设计、制造、测试、生产、完善、修理、改造、改进、现代化安全工业产品和服务。
综合体的核心任务是安全、网络安全工业产品和服务;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基于国家大数据的应用人工智能产品;业务技术、刑事技术产品、辅助工具、公安行业装备;沿海、河流巡逻工具;防火、灭火和救援产品;生物技术产品等。
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还有任务掌握战略技术、基础技术、核心技术,转让、接收先进、现代技术转让;动员国家资源发展安全工业;研究、生产、提供服务和产品服务民生,将适当技术转让给民用工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在提交草案审查报告时,国会国防、安全和外交委员会主任黎晋表示,该委员会基本同意关于安全工业发展投资基金、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安全工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优越机制和政策的规定。
国防、安全和外交委员会建议更清晰地研究安全工业发展投资基金的概念,涵盖实际需求,紧跟政治局的指导精神;同时,研究修改国防工业基金的概念以保持一致。
关于国家安全工业综合体,国防、安全和外交委员会建议起草机构仔细审查安全工业产品和服务,避免遗漏重要的安全工业产品和服务。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