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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攻击邻居并固守屋内一整天的男子”事件,11月2日,Tăng Nhơn Phú 坊公安力量(胡志明市公安局)与相关业务单位合作,将 P.V.H. 先生(49岁,居住在 Tăng Nhơn Phú 坊)送去进行精神鉴定,以服务于调查原因和处理事件的工作。
此前,11月1日晚,在持三把刀固守屋内15小时后,H. 先生被职能部门控制,带回公安总部澄清使用凶器攻击邻居致伤的行为。
在公安机关,H. 先生表现出神经异常,无法保持冷静。目前,职能部门正在完成程序以完善档案,处理事件。
初步,职能部门确定原因源于 H. 先生家附近有邻居经常在位于 Tăng Nhơn Phú 坊 275 号路的家中从凌晨4点开始播放音乐声音大、嘈杂。
11月1日凌晨,因经常被干扰睡眠,H. 先生曾去提醒此事。然而,邻居不接受,还大声辱骂,与 H. 先生发生矛盾。H. 先生随后跑进屋内拿刀刺伤邻居。受害者随后被周围人送往医院急救。
看到 H. 先生还持刀且行为异常,可能对他人造成危险,居民向职能部门报告。之后,H. 先生持刀跑回附近家中紧闭门,固守。
Tăng Nhơn Phú 坊公安与刑事警察、民兵自卫队、基层治安秩序力量迅速到达现场,部署动员 H. 先生出面自首的工作。
经过多次动员,H. 先生仍不合作,对抗职能部门。警察被迫使用梯子爬上屋顶接近。
在接近房屋内部的过程中,职能部门遇到困难,因为 H. 先生锁紧门,封堵所有入口。当职能部门接近试图破门时,H. 先生持三把刀威胁自杀,因此职能部门被迫寻找其他方案。
到11月1日中午,H. 先生自行收集裤子、衣服等,然后点火燃烧,导致烟雾弥漫。第2区消防救援与救援救援队隶属于胡志明市公安局消防与救援救援局(PC07)已调派多名干部、战士与专用车辆到现场支援。火势随后被扑灭。
到约19点,职能部门已夺刀,控制 H. 先生,确保周围居民的治安秩序和安全。H. 先生被带上车送回公安总部工作。
据周围居民称,H. 先生独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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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