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文广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委第一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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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广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委第一书记

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委公布了中央机关党委常委关于指定参加党委执行委员会、党委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党委第一书记2025-2030任期的决定。

会议公布了关于指定阮文广同志参加党委执行委员会、党委常委会并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委第一书记2025-2030任期的决定,阮文广同志是党中央委员、政府监察总署常务副监察长。

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机关党委第一书记陈锦绣向阮文广同志颁发了决定。

在向阮文广同志颁发决定并发表任务讲话时,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表示,政治局决定阮文广同志,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党委常务副书记、政府监察总署常务副监察长职务。

调动、分配、推荐国会选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指定最高人民法院党委第一书记。

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绣祝贺阮文广同志承担新重任。同时要求他继续发挥经验、能力、专长,与最高人民法院党委执行委员会、党委常委会集体同心协力出色完成各项被赋予的任务。

他明确指出,深信最高人民法院党委执行委员会、党委常委会集体和阮文广同志个人将高度负责精神,出色完成被赋予的任务。

在接受任务讲话中,阮文广同志确认将团结、严肃、决心、坚决革新,在实施党的主张路线中,结合行业建设和人民司法部门政治任务执行,特别是总书记苏林在人民司法部门传统80周年纪念会上的指示,并成功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党委2025-2030任期党代会决议。

阮文广同志出生于1969年,籍贯海防市,法学博士,高级政治理论水平。

从干部、刑事侦查室侦查员成长起来,阮文广同志多年工作与检察部门紧密相连。

在工作过程中,他曾历任职务如:黎真郡人民检察院院长、海防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然后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检察局局长。

至2015年6月,他是高级检察官、胡志明市高级人民检察院院长。两年后,阮文广同志担任经济案件检察和侦查权行使局局长(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9月,阮文广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2019年12月,书记处调动、指定他参加党委执行委员会、党委常委会,担任岘港市党委常务副书记2015-2020任期。

一年后,2020年10月,阮文广同志当选为岘港市党委第二十二届第一书记2020-2025任期。

2025年9月初,他被任命担任政府监察总署常务副监察长职务。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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