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委托组织检查186栋旧公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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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委托组织检查186栋旧公寓楼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发文同意建设厅提议,组织对186栋旧公寓楼(包括223个单元)进行检查和质量评估。

据此,委托各坊人民委员会根据建设厅提议的名单,组织对需要检查和重新检查的旧公寓楼进行质量评估,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同时,将检查结果报告发送至建设厅,以审查并发布公寓楼质量检查结论。

对于尚未提议检查费用的坊人民委员会,需紧急提交报告给建设厅,汇总后转交财政局安排资金执行。

委托财政局紧急为各坊人民委员会安排公寓楼检查资金,以开展检查工作。

委托建设厅指导各坊执行检查程序。接收检查结果报告,审查并发布公寓楼质量检查结论。检查结论必须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并确定被检查的公寓楼是否需要拆除。如果不需要拆除,则必须明确继续使用的期限。

同时,在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公开检查结论,并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汇总报告旧公寓楼质量评估结果。

186栋旧公寓楼需要检查和重新检查

此前,建设厅汇总了各地方的提议报告,全市有186栋旧公寓楼(包括223个单元)需要检查和重新检查。

其中,56栋旧公寓楼(58个单元)为新检查,130栋公寓楼(165个单元)为重新检查,因为这些公寓楼大多在2016-2017年期间检查结果为C级(但尚未确定是否需要拆除)。

而2016-2017年期间检查结果为B级的公寓楼,本次不重新检查,因为尚不必要。

预计检查费用超过325亿越南盾,不包括20栋公寓楼的费用,因为各地方尚未提议。具体包括:平盛坊2栋公寓楼、鹅邑坊1栋公寓楼、西贡坊10栋公寓楼、头顿坊3栋公寓楼、盛美西坊4栋公寓楼。

对于16栋D级(危险级别)公寓楼,城市已完成9栋公寓楼共534户居民的搬迁,包括:128号二征夫人公寓楼(94户)、23号李自重公寓楼(81户)、6 Bis号阮必成公寓楼(26户)、40/1号新福公寓楼(78户)、47号隆兴公寓楼(30户)、170-171号新洲公寓楼(24户)、440号陈兴道公寓楼(21户)、155-157号裴援公寓楼(100户)和新和东公寓楼(80户)。目前仍有3栋公寓楼搬迁未完成,4栋公寓楼尚未搬迁。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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