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代表提议将受抚养人家属扣除标准提高至每月75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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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提议将受抚养人家属扣除标准提高至每月750万越南盾

11月5日下午,国会代表在小组讨论法律项目,包括《税收管理法》(修订)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

维持旧扣除标准,大多数劳动者感受税收负担

代表阮氏丽(胡志明市)认为,实践表明当前的家属扣除标准已不再适合大城市的生活水平,尤其是胡志明市,那里生活成本高,商品和服务价格快速上涨。

如果继续维持旧扣除标准,大多数中等收入阶层的劳动者将明显感受到税收负担,从而限制消费。

因此,她建议草案需要提高本人和受抚养人的扣除标准,同时设计灵活的机制,以便政府可以根据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定期调整,避免法律迅速过时。

她认为,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免税和税率必须确保灵活性,适应经济波动。个人所得税既是收入调节工具,也是促进生产和消费的动力。

这位女代表建议补充规定,允许政府在价格大幅波动或经济危机时主动向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调整扣除、免税和税率。

“这有助于税收政策既确保调节作用,又能及时支持经济”,阮氏丽强调。

代表阮如苏(北宁)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已通过决议,调整纳税人扣除标准为每月1550万越南盾,每个受抚养人为每月620万越南盾。

然而,受抚养人扣除标准620万越南盾相对于当前生活成本水平较低。

据阮如苏说,受抚养人不是产生收入的对象,完全依赖纳税人的抚养。

在基本商品价格、医疗保健、教育、营养成本大幅增加的背景下,税收政策不仅是预算征收工具,还必须真正保护最低生活水平,减轻人民的支出压力。

他分析,当前受抚养人扣除标准仅为纳税人扣除标准的40%。

而实际上,抚养一个受抚养人(尤其是儿童、老人、无劳动能力者)的成本,包括饮食、学习、医疗、日常开支,日益增加,并不低于一个成年人成本的一半。

实际支出与当前扣除标准之间的差距,对许多中低收入家庭构成了不小的负担。

因此,他建议将受抚养人扣除标准调整至约纳税人扣除标准的50%。这使税收政策真正具有人文性,为稳定家庭生活提供动力,并巩固社会保障基础。

“据此,以纳税人每月1550万越南盾的扣除标准,受抚养人的合适扣除标准为每月750万越南盾。这一调整不会对预算造成大的波动,但将切实支持人民,帮助他们更好地照顾亲人,并有助于构建稳定、可持续的社会基础”,阮如苏提出意见。

国会代表提议将受抚养人家属扣除标准提高至每月750万越南盾

提议家属扣除标准每年自动调整

代表何福胜(胡志明市)表示,法律草案规定,根据价格和收入波动,政府规定适合各时期社会经济情况的家属扣除标准。

他说,通过审查报告认为,应规定纳税人和受抚养人的具体扣除标准。

因为据他说,宪法和法律已规定预算收支必须预算并由法律规定。这也确保执行中的权限和清晰、透明。

代表黎黄英(嘉莱)认为,现行规定没有自动调整机制,导致价格上升时“税收滑移”。

由此他提议补充规定,纳税人和受抚养人的扣除标准每年根据CPI或人均收入增长自动调整,由财政部在前一年11月30日前公布。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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