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建设局派遣512名公务员进行专业检查以管理建筑秩序

woo
By woo
6 Min Read

胡志明市建设局派遣512名公务员进行专业检查以管理建筑秩序

最近,胡志明市建设局局长陈光林发布决定,派遣3名属于该局专业检查室的公务员到昆岛特别区人民委员会工作,以管理该地区的建筑秩序。

这些公务员在自愿登记的基础上到昆岛特别区工作。派遣时间为3个月。

从2025年11月初至今,胡志明市建设局局长还发布了决定,派遣属于该局专业检查室的公务员到城市的各坊、乡工作。

通过这些批次,总共有509名公务员被派遣,时间为24个月。

根据胡志明市建设局局长的派遣决定,被派遣的公务员必须接受昆岛特别区人民委员会在专业检查和建筑秩序管理方面的任务分配、安排、评估和检查,按照分级规定、城市建筑秩序管理协调规定以及市人民委员会的指示。

被派遣到各乡、坊的公务员必须接受各乡、坊人民委员会的任务分配、安排、评估和检查。

最近,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还发布了关于城市建筑秩序管理分级的决定,明确了建设局;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城市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高科技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在跟踪、检查、发现、阻止和处理无证、违规建筑方面的权限和责任。

被派遣的公务员如何管理乡、坊、特别区的建筑秩序?

根据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分级决定,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将负责跟踪、检查、发现、阻止和处理无建筑许可证的建筑;

由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颁发建筑许可证、投资建设决定的建筑;由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的建设管理机构根据权限和市人民委员会的分级、授权、调整,评估投资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设计后详细设计的投资项目;

建筑完成后投入使用或已更新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和其他与土地相关财产的建筑或建筑部分;

不属于建设局、城市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高科技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管理权限的建筑(包括免建筑许可证的情况)。

因此,基于在建筑秩序领域授予乡、坊、特别区人民委员会的管理权限,被派遣的公务员将由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具体分配。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