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的全横竖线签名是否影响产权证书的法律效力?

mika
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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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的全横竖线签名是否影响产权证书的法律效力?

文章《主任签名全是横竖线,民众说‘看起来怪怪的’》和《读者热烈讨论主任‘看起来怪怪的’签名》在《青年在线》上发布后,引发了许多读者的讨论。

许多读者询问签名的规定是什么?《青年在线》介绍了胡志明市律师协会律师阮氏心关于此问题的文章。

法律对手写签名有规定吗?

根据普遍理解,签名是个人为确认、承诺或接受某个文件、文本或交易而自行创建的标志或字符。

它可以是签名人的姓名、个人字符或符号,反映签名人的风格和习惯;体现他们对所签内容的参与和责任。

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和组织中具有权限的人在发布纸质文件时的签名。

签名人必须对自己签署发布的文件承担法律责任。机关或组织的负责人必须对机关或组织发布的全部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手写签名外,还有根据使用范围分类的电子签名,包括:

专用电子签名是由机关或组织创建,仅用于该机关或组织符合职能和任务的活动。

公共数字签名是在公共活动中使用的数字签名,由公共数字证书保证。

专用公务数字签名是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数字签名,由专用公务数字证书保证。

对于手写签名(如大多数人使用的易于识别的缩写姓名;是代表姓名或仅是像芹苴市土地登记办公室主任少见签名方式的几条线),法律尚未有规定。

目前,《民法典》仅不允许在命名时使用非字母的单个字符。根据该法典第26条,“越南公民的姓名必须使用越南语或越南其他民族语言;不得使用数字或非字母的单个字符命名”。

因此,每个个人,特别是具有签署行政文件权限的人员,有权决定自己的签名样式,并在认为不合适、缺乏精致时进行更改。

全横竖线签名不影响土地产权证书的合法性

关于签署纸质文件,第30/2020号法令仅规定在签署行政纸质文件时,具有权限的人必须使用蓝色墨水笔,不得使用易褪色的墨水。

根据上述法令,机关或组织的负责人代表领导集体签署机关或组织的文件(文件中必须在领导集体名称或机关、组织名称前注明缩写“TM.”)。

机关或组织负责人的副职可以代表集体,根据负责人的授权签署文件,以及负责分管领域的文件(文件中必须在负责人职务前注明缩写“KT.”)。

在特殊情况下,机关或组织负责人可以授权其组织结构内的机关、组织、单位负责人代为签署一些必须由自己签署的文件(文件中必须在机关或组织负责人职务前注明缩写“TUQ.”)。

代授权必须通过书面形式进行,限制时间和授权内容。

关于签署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书,农业与环境部2025年8月7日第32/VBHN-BNNMT号通知规定:如果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颁发证书,则注明“人民委员会主席…(注明乡级行政单位名称),签名,加盖人民委员会印章,签名人姓名”。

如果农业与环境厅下属土地登记办公室颁发证书,则注明“土地登记办公室,主任,签名,加盖土地登记办公室印章和签名人姓名...”。

如果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书由土地登记办公室主任根据此规定签署颁发,则是合法的。因为法律没有具体要求,具有权限人的签名形状不影响证书的合法性。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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