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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监察长陈文七认为,根据中央机关的指示,关于反腐败、浪费和消极现象指导委员会的观点,胡志明市需要坚决防止浪费,与反腐败同等重要,以制定具体计划和解决方案。
评估与防止浪费相关的体制,陈先生表示,如《节约实践和防止浪费法》以及修订和完善公共财产规定等法规,已经解决了许多与公共财产浪费相关的障碍。然而,土地资源浪费是当前最大的浪费。
据陈先生称,2024年《土地法》与《公共财产管理法》不相容,其中由国家直接管理的公共土地在《土地法》中尚未得到明确解决。
正是这种不相容导致公共土地资源管理实践中,许多干部非常担忧、困惑,不知道如何处理,甚至担心发生违规行为。
"因此,我们应坚持建议。胡志明市反腐败、浪费和消极现象指导委员会继续指导专业机构研究,坚持向中央建议需要在《土地法》中制定明确规定,否则在实践中应用将非常困难...",陈先生说。
在会议总结发言中,当提到会议中公共房屋和土地资源管理时,胡志明市委书记陈刘光也强调浪费比腐败更严重,后果非常沉重,但长期以来很少受到关注。
据估计,胡志明市合并后拥有近20,000处未分级、移交的公共房屋和财产,需要快速解决以防止浪费。这些资源暂时估计达数百亿美元,伴随着管理中出现违规行为导致干部流失的风险。
由于程序和手续造成的浪费
陈先生还指出,行政系统在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多程序和手续时,浪费时间和精力,其中有些工作和步骤不必要、多余。
据陈先生称,胡志明市曾委托单位研究,以区分哪些事项属于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单独权限,哪些事项由人民委员会集体根据法律规定决定。研究结果显示,高达70%的事项必须通过集体机制。
"几乎所有行政文件都必须通过这一流程,很多时候委员会成员不知道那些不属于自己职责和职能的事项,但作为委员会成员必须根据责任发表意见。
而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仅规定有7、8个问题属于委员会集体的权限,其余是委员会主席的权限。但专业法律笼统地规定为人民委员会,从而导致理解委员会意味着集体。
防止浪费我们需要审视这一现状,以进行总结或建议调整,缩短程序和手续,以避免浪费时间、精力和资源...",陈先生说。
此外,陈先生还认为胡志明市需要集中转变战略,从主要按计划进行监察转向主要根据中央指导观点,在发现违规迹象时进行监察。
"例如,最近根据总理的指示和政府监察计划,市监察首次对94个长期积压、有浪费迹象的项目进行了广泛专题监察。
市监察动员了300多名监察员,在一个月内完成了监察结论,作为人民委员会建议解除障碍的基础,以便继续实施工程和项目以防止浪费",陈先生提出观点。
此外,陈先生还认为城市需要大力应用数字化转型于公共财产管理,同时执行中央关于全面清查公共财产的指示。当电子数据执行良好时,可以基于数据进行在线监察,发布结论并立即制定解决方案。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