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将教师招聘权交给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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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上午,国会听取了关于实施政治局关于突破发展教育和培训决议的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的呈文。

司法部长阮海宁表示,草案的一大重点是解决教育人力资源招聘、分配、管理和使用中的障碍。新提议旨在克服分散、缺乏灵活性导致的局部教师过剩或短缺问题。

草案授予教育厅长在省内招聘和接收的权限。对于调动、轮换、安排、分配和变更工作岗位的权限,草案灵活规定,如果范围涉及两个乡以上,由教育厅执行;而乡级人民委员会在其管理范围内执行。

政府表示,在重新安排之前,将招聘和借调权限下放给县级人民委员会导致管理队伍碎片化,造成各县之间局部教师过剩或短缺。由于权限不同,学校在需要时无法调整和轮换教师。

此外,当教育部门不主持招聘时,考试通常采用与其他行业公务员相同的通用考试,无法评估特定的教学能力和职业素质,影响队伍质量。

政府评估,如果继续让乡级主持招聘将不可行,因为没有专业机构,不具备组织考试的条件;在3200多个乡单独组织考试将浪费预算,增加手续,并缩小考生的机会。

将权限下放和授权给教育厅长将确保在招聘、调动、借调和使用教师队伍中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克服局部差异和短缺问题;同时为行业主动安排和调整人力资源以适应教育改革需求创造条件。

提议将教师招聘权交给教育厅

除了招聘机制外,国家还对幼儿教育和普通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实施特殊、优越的优惠政策。提议教师职业津贴至少为70%,工作人员为30%,特别困难地区、边境和海岛的教师为100%。

职业标准和特殊待遇制度适用于讲师、教练、艺术家和医疗人力资源;优先投资达到区域和国际标准的设施和设备。草案还补充了在特殊教育领域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的政策;根据企业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定制培训高质量人力资源。

草案确保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机构的全面自主权;改革幼儿教育、普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在全国统一使用一套教科书;建立开放、互联的教育系统,促进终身学习。

文化与社会委员会基本同意这些政策,同时建议明确规定监督、检查和定期报告机制,以确保在招聘、调动和转岗人事中的透明和公平,避免消极和局部风险。

此外,政府需要继续研究规定,对满足条件和能力的公立教育机构进行分权和授权,以执行招聘和接收人事。

审查机构还建议明确高等教育机构、职业教育机构和科技组织之间的人力协调和共享机制;明确单位在招聘和与外国专家、科学家或定居国外的越南人签订合同时的财政来源。

关于统一一套教科书的政策,委员会建议政府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将从2026-2027学年起免费提供教科书,以避免对优先顺序的误解;同时考虑动员社会和地方资源支持困难地区的机制。

国会将于11月20日——越南教师节在会场讨论决议草案;并于12月11日审议通过。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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