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在国会讨论三项教育法草案和关于教育突破性特殊政策的决议草案时,原国民经济大学副校长黄文强教授表示,当决议71的第一行确认教育不仅是首要国策,而且"决定民族未来"时,他"感动和温暖"。
他认为,这强调了教育部门的特殊使命和全社会在关心、贡献资源和监督教育发展方面的责任——这符合越南人"即使父母挨饿也不让孩子失学"的好学传统。
基于这种精神,他认为国会的决议需要更具体和有力,明确体现相对于决议71中已提出的方向的优越性。决定一个好学校的关键因素是一支优秀、热情并重视职业荣誉的教师队伍。因此,招聘环节必须创造一个"大舞台",让所有有能力的候选人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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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议由教育和培训厅组织全省所有招聘指标的共同考试。通过这种方式,所有候选人在同一标准下被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人可以立即被淘汰,而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教师。落选某学校的候选人仍可以使用共同结果注册省内其他学校,既增加了教师的机会,又帮助学校有更广泛的招聘来源。
相反,如果让每个学校、每个乡自行组织招聘考试,试题数量和考试委员会将增加多倍,造成浪费并导致试题质量不均。这使得教师入职水平参差不齐,甚至"优秀者落选而差者入选",而候选人必须奔波多地考试,既费钱又辛苦。
黄教授认为,组织省级共同考试不仅更高效和公平,而且为必要时调动教师奠定了基础。出生率快速下降和强烈移民潮导致教师过剩和短缺在同一省内发生。有些学校今年因学生多而需增聘,几年后又过剩;而其他学校因机械人口增长而严重短缺。那时,教育和培训厅需要被授予招聘和调动教师的权力,以确保人力资源平衡。
代表赵氏玉点担心,如草案中规定将学校人事调动全权交给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将难以实施,因为乡级没有教育专业部门。目前乡只有一名负责文化-社会的公务员,而教师调动需要评估能力、道德和任务执行能力,而不仅仅是办理行政手续。
她认为草案这样规定是为了推动两级政府模式的分权,但"如果没有深入的专业知识,乡级的决定容易缺乏说服力"。她建议仍将权限交给乡主席,但评估和人事安排必须有教育部门的配合,以确保人岗匹配。
12月10日,国会将表决通过《教育法》若干条款修订补充法;《职业教育法》(修订);《高等教育法》(修订)。12月11日,国会将表决通过关于实施政治局第71号决议关于教育突破性发展的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VNEx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