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免除或减少土地用途转换费

woo
By woo
18 Min Read

需要免除或减少土地用途转换费

同时建议必须有土地使用费政策,不给人民带来负担。专家们对这个提议有什么看法?

* 黎黄洲先生(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主席):

在限额内转换到住宅用地时需要优惠

需要免除或减少土地用途转换费

目前最大的障碍和不合理之处是,当家庭和个人从农业用地转换到住宅用地时,必须支付土地价格表中全部面积的100%土地价格(不区分限额内或限额外部分)。

许多地方的土地价格表现在太高,因为已将土地价格调整系数(K系数)整合到土地价格表中,接近市场价格。

例如在胡志明市,土地价格表比之前上涨了3到超过38倍,如果应用100%的收费,将对人民造成巨大负担。

与财政部之前提议的30-50%相比,对限额内面积收取土地价格表中土地价格的20%,对超限额面积收取30%是合理的。

但从长远来看,需要通过修改2024年土地法第159条,补充对限额内面积的土地价格优惠政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许多家庭多代同堂住在一块大土地上。孩子长大后,有独立居住的需求,以100%的费率收取住宅土地使用费太高了。必须关注这些情况,因为那块土地是那个大家庭很久以前建立的。

* 税务专家阮玉秀:

必须重新计算住宅用地价格表

需要免除或减少土地用途转换费

许多地方的住宅用地价格表上涨过高。根据2024年土地法已生效,当从农业用地转换到住宅用地时,家庭和个人必须支付住宅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100%的差价。这使得许多郊区和农村的家庭和个人无法支付这笔钱。这项规定无异于让他们重新购买祖先留下的土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首先2026年的土地价格表必须重新计算,不能“造成冲击”。

我认为,住宅用地价格应取近五年的平均水平,以确保稳定性和人民的支付能力。因为从农业用地转换到住宅用地的目的是让人民建造住房。因此,国家和人民共同分担,共同关心人民的住房问题。

考虑减少家庭和个人从农业用地转换到住宅用地时的土地使用费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也有助于国家履行发展住房的责任。

* 范越顺博士(胡志明市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

违背“宽民力”精神

需要免除或减少土地用途转换费

当前,当人民转换用途到住宅用地时,根据土地价格表收取100%土地使用费的政策已成为许多只希望有一个稳定住所的家庭的巨大负担。

在经济困难、自然灾害频发、生活成本大幅上涨的背景下,保持这一收费水平将违背“宽民力”的精神,这是培养社会内力和创造可持续发展基础的核心原则。

是时候以更灵活和更人性化的方向重新设计政策了。财务义务计算政策也应明确分类为两组。

那就是真正有安居需求的群体,在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客观因素造成的困难条件下,应减少甚至免除财务义务。相反,为分块、出售地块、具有商业性质的转换群体必须遵守税收、费用,并保持一致以避免预算损失。

* 黄文强大代表(河内):

分层次,减少缴费水平

需要免除或减少土地用途转换费

支付住宅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100%差价的土地使用费水平太高,有些情况高达数十亿越南盾。旨在解决土地法执行中困难的若干机制和政策决议草案已规定了从农业用地转换到住宅用地时的免除和减少费用。

据此,根据具体情况,有收取住宅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差价的30%、50%和100%的水平。

提出这样的水平相当合理,以确保公平。同时,通过分层次,这一缴费水平将解决转换用途到住宅用地时的土地使用费障碍,减轻财务负担,为家庭和个人创造便利条件。目前还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即许多人长期合法使用住宅用地但尚未获得证书。

当首次颁发证书时,又必须按照土地价格框架支付。我建议补充首次颁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情况,也应用与上述土地用途转换情况类似的30%、50%、100%水平。

* 潘德晓代表(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专职代表):

考虑减少,甚至免除限额内的转换,服务于住房需求

需要免除或减少土地用途转换费

实际上在许多地方,除了住宅面积,许多家庭通常被分配在同一地块上的花园、池塘或农业用地面积。这些土地面积记录在红皮书中,人民多年来正常使用。

以前,当人民从农业用地转换到宅基地时,通常只支付一部分土地使用费,按住宅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差价的比例计算。对于限额内面积,收费为30%,超限额时为50%。

但自2024年土地法生效以来,这项规定被废除。人民必须支付农业用地与住宅用地之间100%的差价。许多地方的新土地价格表又上涨过高。这对不少家庭造成很大困难。因此,需要考虑为人民免除或减少这笔费用。

对于转换以服务于正当目的,即建造房屋,确保住所用于住房的土地,如果在当地规定的限额内转换,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必须支付的土地使用费,甚至完全免除。对于超出规定限额的情况,则根据面积、限额计算必须支付的费用从30-50%。而对于大规模转换、以商业、交易为目的的转换,才收取100%的土地使用费。

* 财政部公共财产管理局代表:

提议减少限额内转换到住宅用地的费用高达70%

过去一段时间,财政部收到了许多地方的建议和提议,以及媒体的信息,关于一些地方的土地价格表上的土地价格比旧土地价格表异常高。住宅用地价格比农业用地价格高出许多倍。因此,有提议减少当人民从农业用地转换用途到住宅用地时的费用。

财政部已提议政府决议草案以解决和处理上述障碍。据此,提议当从农业用地转换用途到住宅用地时,对于在当地住宅用地分配限额内的土地面积,最低收费为当地土地价格表中住宅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差价的30%(现行规定是收取100%)。

对于超出当地土地分配限额的土地面积,最低收费为差价的50%,但不超过当地住宅用地限额。对于超出住宅用地限额面积的情况,则正常收取100%的差价。

这样,人民的财务义务显著减少。主要目的是为人民创造住房条件,确保社会安全。这项政策仅适用于一个家庭、个人一次(基于家庭、个人选择转换用途的一块土地)。决议草案已由司法部审查,财政部正在紧急解释和接受,以早日提交政府审议和决定。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