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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代表称,新闻法修订草案还缺乏关于新闻经济、报纸阅读收费的概念和规定,而这是越南新闻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新活动和业务类型,相当普遍。
新闻经济是必然趋势
过去大约十年的实际情况表明,大多数新闻机构的收入下降(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新闻机构不再维持以有限收入的传统支柱为基础的旧运营方式,而是主动合理、合法地多样化收入来源。
特别是,在胡志明市完全财务自主的主流新闻机构早已制定并实施了新闻经济战略,以获得新收入来源,平衡收支,确保维持运营并良好完成政治任务。同时,投资于数字化转型和创新,以创造发展动力。
胡志明市代表团的女代表认为,新闻数字化转型的典型媒体产品是报纸阅读收费服务,针对电子报纸(或从印刷报纸上传到电子报纸)上的高端文章细分市场。
实际上,一些电子报纸如越南通讯社的《VietnamPlus》和《VietNamNet》、《劳动者报》已于2022年7月在“VIP读者专栏”推出了报纸阅读收费服务。
随后,《青年报》推出了《青年之星》,虽然不是直接按使用付费的报纸阅读收费,但《青年之星》的赞赏好文章获得金钱的形式也是一种创收方式。
目前,许多新闻机构正在研究和参考报纸阅读收费服务,以便在适当时机公布。这是新闻在不久的将来的必然趋势。因此,清芳代表认为,必须将“新闻经济”、“报纸阅读收费”内容纳入新闻法修订案中。
在网络空间发挥新闻的作用
从另一个角度,老街省代表黎氏秋河提议补充关于记者操作安全的规定。其中,建立新闻机构、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之间明确的协调机制。
“记者是寻找真相的人,需要得到相应的保护。记者得到保护,新闻才能强大,新闻强大,民主才能稳固”,何女士补充道。
关于网络空间的新闻活动,被视为直接影响国家数字主权的重要内容。然而,代表认为草案仍以传统思维处理,而跨境平台已经改变了整个信息分发结构。
实际上,这些平台利用新闻内容获利,控制算法,分发信息,自动汇总、编程和摘录新闻,无需许可,不分享利润,不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不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删除错误信息。
因此,女代表认为,如果新闻法不设定最低法律义务,越南新闻将在自己的主权领域长期处于不平等地位。
据此,她建议补充对跨境平台的三个强制性义务组。包括分享收入的义务、保护新闻投资价值的义务、删除违规内容的义务。
记者进入中部洪水区域是对大型新闻机构的实际考验
强调新闻机构的作用,特别是在中部和西原地区最近的洪水期间,胡志明市代表团代表潘氏清芳表示,除了各级政府和各部队团体外,还有如《青年报》、《劳动者报》、《胡志明市法律报》、《新河内报》等大型新闻机构的及时出现。
“各报的记者立即出现在‘洪水中心’、深淹点、严重隔离的居民区;既真实、准确地报道新闻,又直接转运救援物资,带着生活必需品送到正在自然灾害中挣扎的同胞手中。
那些图像再次确认了新闻不可替代的使命,特别是在河内和胡志明市等社会经济中心有长期信誉的大型报纸”,芳女士强调。
这一生动的实践提出了紧迫要求:新闻法(修订)必须提供充分的法律框架,以在全国两个最大城市建立多媒体主流新闻-媒体机构。目标是基于现代技术增强官方信息能力,设有分析、验证、快速应对错误信息流的部门。
根据代表的说法,最近洪水期间的实际正是“实际考验”,只有大型、多平台运营的新闻机构才有能力部署数十名记者到现场,连续发布新闻,实时直播,同时运行接收和分发救援物资的系统。
在此基础上,芳代表建议新闻法修订案中应有框架性条款,以便河内和胡志明市能够建立这种模式。授予灵活运营机制,适合融合新闻编辑室模式,允许应用技术、合作生产内容,并在紧急情况下执行特殊任务。
同时,确保资源,特别是在数字化转型、设备、数据和高质量人力资源培训方面。明确地方、中央新闻机构和政府在重大事件、自然灾害、信息危机中的信息协调作用。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