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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下午,大将梁三光——公安部长——就国会代表提出的《毒品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中的意见进行解释。
电子监控不是为了惩罚
许多国会代表建议补充规定,对非法使用毒品者、社区戒毒者、替代药物戒毒者以及戒毒后管理人员实施电子监控措施。
代表阮氏越娥(海防)明确指出,电子监控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保护戒毒者、减轻管理压力、提高预防效果的手段。
就这一问题进行解释时,部长梁三光表示,公安行业在戒毒管理方面非常困扰,并已研究制造出一种既具有监控功能又能监测健康的设备。
随后,起草机构播放了介绍该设备的视频,以及实施电子监控措施对戒毒者的益处...
在代表们观看视频后,部长表示,如果获得国会通过,未来将推进实施这一措施,以实现社会安全、稳定,并更好地管理戒毒者。
部长进一步说明,最初提出的观点并非要广泛实施,但如果国会允许,将对某些对象适用这一措施。
同时,如果国会通过草案中关于适用对象和权限的规定,建议授权政府制定详细实施规定。
关于在等待强制戒毒手续期间管理吸毒者的问题,部长梁三光表示,将与相关机构协调研究,在草案中补充规定,管理无稳定住所的吸毒者。
规定在公立戒毒机构、教养学校中,对建议适用强制戒毒措施的人员在等待强制戒毒决定审查手续期间的管理。
同时授权乡级公安负责人确定在此情况下的管理时间,可计入强制戒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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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冰毒幻觉”、精神病患者实施特别严重犯罪行为
也有代表建议更灵活地规定戒毒时间,根据成瘾程度和不同对象,授权政府详细指导以适应不同群体。
就这一内容进行解释时,部长表示,起草机构仍建议保持草案原样。
据此,首次戒毒期限为24个月,第二次及以上戒毒者为36个月。
为了让所有吸毒者都能充分适用戒毒流程的各个阶段,以提高戒毒工作效果,克服复吸情况。
据部长介绍,2021年《毒品防治法》规定了最低和最高时限。然而,实际执行中缺乏确定何为最低或最高的依据,导致适用不一致和执行随意。
另一方面,在确定吸毒状况时,卫生机构只能确定是否成瘾,无法确定成瘾程度,因此也没有依据来确定适合每个对象的戒毒时间。
此外,当前趋势是吸毒者逐渐转向使用合成毒品,成瘾状态表现多样且不典型。
许多使用混合毒品的人导致“冰毒幻觉”和精神错乱,可能实施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
部长举例说,近期已有对象实施了非常残忍的行为,这些是正在“冰毒幻觉”和精神错乱的吸毒者。
他补充说,在戒毒中提到了使用劳动治疗成果。关于这一内容,戒毒后人员必须有工作,不失业...复吸率才会低。
然而,戒毒后人员获得工作非常困难,除非有家庭或亲属支持的情况。
因此,部长认为,国家应研究制定这一内容,确保戒毒后人员有合适工作,限制复吸...
239名12至18岁以下人员正在强制戒毒
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内容是规定将12至18岁以下人员送去强制戒毒。
就这一内容进行解释时,大将梁三光表示,据统计,全国现有239名12岁至18岁以下人员正在组织强制戒毒。
他说,由于数量不多,在教养学校对这些对象组织强制戒毒,确保条件、资源、基础设施在执行中。
“在这里,我们都确保为这些对象提供独立区域。另一方面,教养学校环境适合这一年龄段,以保障他们的权益,特别是继续学习文化”,部长指出。
然而,吸收代表意见,起草机构将与审查机构和相关单位协调研究,在草案中修正为将12至18岁以下人员送去教养学校或公立戒毒机构强制戒毒,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这些条件将研究并授权政府或政府委托公安部制定具体规定指导。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