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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读者提问:公寓位于一条大巷子里,巷子里有密集的民房,巷道人流密集。但一些住在公寓的居民经常从窗户扔垃圾袋,危害行人和损坏巷内居民的屋顶。
那么根据规定,这种行为会被处理吗?如果会,处罚标准是什么?
从公寓窗户扔垃圾违反了什么规定?
从公寓窗户或阳台扔物品、垃圾是违反公寓管理和使用规定的行为。
此前,建设部2016年2月15日的02号通知规定:“从公寓窗户、阳台扔任何物品”是公寓使用中被严格禁止的行为。
尽管该通知已失效并被2024年发布的05号通知取代,但上述规定的精神在2023年住房法(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中得以继承。
具体而言,2023年住房法第3条第8款b点规定,“不按环境保护法规定或公寓管理、使用规定排放垃圾、废水、废气、有害物质”是被严格禁止的行为,为处理从高处扔垃圾或物体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公寓管理、使用规定(随05号通知发布)要求公寓管理、使用规定必须明确规定:“公寓管理、运营、使用中不得实施的内容;关于确保环境卫生、文化行为、公寓内治安秩序的规定”。
这授予了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和公寓会议在实际中补充具体行为“从窗户、阳台扔任何物品”到规定中,作为提醒和处理违规的依据。
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行为的性质、程度和后果,违规者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或健康损失,除了按规定处理外,违规者还必须依法全额赔偿。
根据2020年环境保护法第161条第1款,违反环境保护法造成污染、退化或给国家、其他组织、个人造成损害的组织、个人必须履行污染修复、环境恢复、损害赔偿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对于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处罚目前主要由2012年行政处罚法和2022年颁布的45号法令关于环境保护领域违规处罚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法令规定,从公寓窗户或阳台扔物品或垃圾的行为,如果被视为在不指定地点扔垃圾或造成环境污染,可能被处理。
具体而言,第25条规定,在公寓区内不按规定地点扔、弃烟头、烟蒂,处以10万至15万越南盾罚款。
在公寓区内不按规定地点扔、弃垃圾、倒废水,处以50万至100万越南盾罚款。
此外,根据第26条,家庭、个人不分类垃圾,不使用正确的固体生活垃圾包装袋,也处以50万至100万越南盾罚款。
如果行为不仅造成卫生问题,还对他人生命、健康或财产构成潜在危险,如从窗户、阳台向人流密集区、居民区扔物体、倒废物,则此行为不再纯粹是环境违规,而是被视为侵犯治安、秩序和社会安全。
此时,处理将依据2021年144号法令。该法令规定,对“向他人住宅、住所、人身、物品、财产、机关、组织办公场所、工作场所、生产经营场所、目标、岗哨倾倒、扔废物、污物、化学品、砖、土、石、沙或其他物体”的行为,处以300万至500万越南盾罚款。
除了行政处罚外,如果造成财产损坏或影响他人健康、生命,违规者还必须按照民法规定赔偿损失。
在严重情况下,此行为还可能根据2015年刑法(2017年修订)处理,如果故意造成伤害或损害他人健康,依据第134条;过失致人死亡依据第128条;如果有杀人意图,可能依据第123条追究。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从公寓窗户或阳台扔物品或垃圾不仅是违反规定的行为,还潜藏着许多法律风险,根据程度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强制民事赔偿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现行法律制度已相当全面地规定了从环境、治安秩序处罚到对造成严重后果案件的刑事制裁。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