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任命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并指定代理院长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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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任命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并指定代理院长

据此,部长阮鸿延已发布调动决定,任命陶春宝同志(部党委办公室主任)为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并指定其担任能源研究院代理院长,任期有限。

同时,工商部党委常委会决定指定陶春宝同志参加能源研究院党委执行委员会,并担任能源研究院党委书记,任期2025-2030年。

此外,部长阮鸿延发布调动决定,将阮福南同志(国外市场发展司副司长)调至部党委办公室工作,任命其为工商部党委办公室主任。

工商部任命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并指定代理院长

部长发布有限期任命决定,任命阮氏垂玲同志(《工商报》记者处处长)为《工商报》副总编辑。

此前,工商部就人事工作向能源研究院发文,由于院长陈奇福缺席,暂时指定黎越强同志(能源研究院副院长)代理管理。因此,能源研究院现任领导包括陶春宝同志、阮德幸同志和黎越强同志。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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