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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河静省公安厅信息显示,该单位调查警察机关已决定对阮尹武(31岁,居住在河静省同禄乡)提起公诉并发出逮捕令,以调查其“故意伤害”行为。
据调查,10月3日晚,在巡逻和掌握村社治安情况过程中,同禄乡杜奈村基层安全组在穿过村间干道时,发现武某团伙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帽。
当基层安全组组长陈庭东接近以确认身份时,武某表现出不满态度,大声争吵。
由于此前饮酒,武某更加愤怒并失去行为控制。在争吵中,武某冲上前猛击东先生的头部。
这一正面打击导致东先生倒地,被送往急救,诊断为脑外伤、硬膜下血肿、颅骨骨折;伤残率被确定为36%。
鉴于武某行为具有流氓性质,故意攻击正在执行任务的人员并造成严重后果,河静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已对嫌疑人阮尹武采取临时拘留措施。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