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达乐省冒充记者工作的两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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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达乐省冒充记者工作的两人进行行政处罚

据此,达乐省文化、体育与旅游厅配合达乐省公安内部政治安全处与段春海先生(62岁,居住于林同省达姆龙2乡1村)和黄明十先生(43岁,居住于林同省达姆龙3乡新进村)就冒充记者行为进行工作。

据职能部门称,海先生曾在一家杂志社合作至2024年底。

2025年,海先生加入隆安省退伍军人企业家协会,目的是从2025年1月起开展新闻活动。到2025年6月,十先生也加入该协会并开展新闻活动。

加入后,上述两人由阮文强先生(协会成员)颁发会员卡、“认证”卡以及多份注明“记者”职务的介绍信。

从2025年5月至8月,两人使用这些文件联系在达乐省的多个机构工作,要求提供新闻信息并在doanhnhanccb.vn网站上发布文章。

然而,该网站被确认为综合电子信息页面,并非新闻机构;两人也没有记者证,不属于任何新闻机构。

在工作会上,海先生和十先生承认违规,表示因信任隆安省退伍军人企业家协会是电子新闻机构。记者职务由强先生通过协会的公函和介绍信授予。

文化、体育与旅游厅确认两人的行为违反了2016年《新闻法》;所有相关文件已被没收以按规定处理。

段春海先生被罚款1000万越南盾,黄明十先生被罚款1500万越南盾。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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