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正式解散建设厅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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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正式解散建设厅监察机构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解散胡志明市建设厅监察机构。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责成建设厅接收建设厅监察机构的办公场所、资产、设备和工作车辆,以便继续使用,服务于建设厅根据现行规定的国家管理工作。

同时,安排和调配建设厅监察机构的人员(包括领导、管理公务员;专业和业务公务员),确保符合规定的岗位要求。

此外,配合胡志明市公安局,按照规定对建设厅监察机构进行印章回收手续。

对于建设厅监察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移交印章、人员、资产、工作设备及其他相关问题。

责成市监察机构配合指导执行与建设厅监察机构职能、任务、档案、文件相关的工作内容。

而内务厅被责成指导建设厅执行与建设厅监察机构解散时人员安排方案相关的手续,以便将职能、任务、人员转移至专业检查室或厅属专业室、单位;确定安排后的岗位和编制,符合实际并发挥未来组织模式的效果。

因此,截至目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已根据关于两级政府专业机构组织的规定;政府监察机构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等规定,正式决定解散建设厅监察机构。

在正式解散决定之前,建设厅已将原建设厅监察机构的900多名人员安排为建设厅属专业检查室。

市人民委员会已同意通过派遣方式,加强建设厅属专业检查室的公务员力量,以执行市委常委会主张的乡、坊、特别区建设秩序和城市管理任务。

目前,建设厅已派遣专业检查室的500多名人员到胡志明市各坊、乡、特别区人民委员会,以执行地方建设秩序的国家管理任务。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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