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00种假奶事件:国会议员谈‘推诿、踢皮球责任’

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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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600种假奶事件:国会议员谈‘推诿、踢皮球责任’

5月6日下午,国会议员在小组讨论关于产品质量商品法草案。

讨论中,北宁省议员阮如苏表示,经过17年多的实施,该法在形成和巩固产品质量、商品管理的法律框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越南商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然而,在经济开放、深入融入全球价值链的背景下,现行法律的许多规定已显示出局限性,与相关法律不同步,未能跟上技术和现代管理要求的发展。

特别是与追溯来源、电子商务中的质量管理、供应链中生产者的责任等相关的问题。

因此,苏先生明确指出,修改补充法律是一项紧迫且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任务。

这不仅旨在克服实践中总结出的不足,还旨在建立一个先进、灵活的法律框架。

从而足以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确保消费者的安全,提升越南商品在全球市场的地位。

关于近600种假奶事件的系统性漏洞

关于产品质量商品的国家管理责任,苏议员建议草案需要审查调整,以增加透明度。

同时,明确各部门、行业在国家管理中的责任分工,以避免重叠、管理松懈或责任空白。

同时,需要明确主导作用和建立有效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在国家管理机构之间在产品质量商品的检查、监督和违规处理工作中。

苏先生举例说明,近600种假奶品牌在过去4年中公开生产和流通的事件,明显暴露了国家管理机构在商品质量控制方面的松懈和缺乏有效协调机制。

这不仅是个别事件,还显示了政策设计和执行中的系统性漏洞。

“显然,后检查机制本是符合国际惯例和行政手续改革方向的正确导向,为生产经营提供便利,提高企业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但当缺乏后检查能力、缺乏协调机制、缺乏国家管理机构之间的联通时,这一机制就成为利用、逃避法律责任和质量控制的漏洞”,苏先生明确指出。

在上述事件中,苏先生明确指出卫生部、工商部、地方政府等在责任分配上的重叠、分散和缺乏一致性,导致没有一个机构真正承担全面责任。

“当后果发生时,责任归属变得模糊,因为所有都相关但没有一个是最终负责的牵头机构,导致推诿、踢皮球责任。

因此,法律修改需要通过建立一个明确的管理模式,明确规定牵头机构、跨部门协调机制、与足够强大的执行制裁相结合的后检查责任,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苏先生补充道。

同时强调,只有建立一个同步、明确且具有高度约束力的管理机制,产品质量才能真正得到控制,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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