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国会结束县级行政单位活动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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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报告中,国会副主席阮克定表示,这一提议是基于党的主张,即继续革新、精简政治体系组织,提高效率和效果。据此,县级行政单位将结束活动,以组织两级地方政府(省、乡)。

决议草案修改宪法第110条,规定了行政单位体系的基本原则。越南将有包括省、中央直辖市在内的行政单位;省、中央直辖市以下的行政单位以及由国会决定设立的特殊行政-经济单位。

确定省级以下行政单位的具体类型以及这些单位的设立、解散、合并、分割或调整边界的程序和手续将由国会通过法律规定。

提交国会结束县级行政单位活动

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县级包括县、区、市镇、省辖市和中央直辖市辖市。全国目前有696个县级行政单位。当取消这一行政级别时,整个县级组织的结构和编制将按照向乡级和省级转移任务的方向进行重组。

根据中央指导委员会关于行政单位安排的提议方案,县级现有的100%编制将转移到乡级。此外,为了确保资源和执行公务的能力,各地可以考虑从省级调动、加强干部、公务员、职员到乡级支持。

短期内,指导委员会要求保持县级和乡级现有的总编制不变,同时要求各机关、单位进行审查,精简编制,结合队伍结构调整,提高质量,满足五年内的任务要求。预计每个乡级行政单位的平均编制约为32人(不包括属于党、阵线和各团体的编制)。

此前,中央同意精简人民法院(TAND)、人民检察院(VKSND)的机构,并将这一系统重组为三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区域级。结束高级人民法院和县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活动。地方党组织按照省级、乡级行政体系相应组织。县级党委结束活动。

在草案中,越南祖国阵线的作用和组织以及各政治-社会组织在法理上继续得到确认和提升。

草案强调,越南祖国阵线是民族团结大团结中的核心组织;被授予提交法律草案和法律条例草案的权力——这是制度化阵线的社会监督和反辩作用的重要一步。

宪法修正草案规定,工会是工人阶级和劳动者的政治-社会组织,在越南祖国阵线的领导下活动。工会同时是劳动者在国家层面劳动关系以及国际工会关系中的正式代表。

宪法修正草案委员会提议决议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为了确保国家组织机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草案有过渡条款,规定在2025年安排省级、乡级行政单位时指定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和国会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的职务,并在不再有县级行政单位时完善组织机构。

宪法修正将在5月14日和6月16日进行两次全体讨论,然后在6月24日表决通过。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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