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坚江省刑事警察局表示,已经连续两天(5月10日和11日)接收了两名自首的嫌疑人。
他们是阮黄南(26岁,居住在安明县云庆乡),因“杀人、破坏财产”行为被通缉,和范玉定(36岁,居住在安江省新洲市周风乡),因“敲诈勒索财产”行为被通缉。
两人均承认参与了海上保护费和敲诈勒索财产的团伙。
在公安机关,阮黄南承认在得知坚江省公安电子门户网站、报纸和社交媒体上的呼吁信息后自首。
南承认与四名被告和其他多名对象一起,由阮武榜领导,使用快艇撞沉了N.N.Đ.(33岁,云庆东乡)的摩托艇,将他和另外三人遗弃在海上。
5月11日,范玉定在得知八名同伙因在昏德县海域对渔民进行“敲诈勒索财产”行为被逮捕调查后,也到刑事警察局自首,并承认与此案有关。
关于从安明到坚良的海上渔场争端和保护费团伙活动,据统计,自2024年5月至今,省公安已起诉31名被告(其中有四名嫌疑人自首)。
坚江省公安呼吁与此案有关的人员自首以享受宽大政策。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