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国会讨论了延长农业土地使用税免税期限至2030年底的决议草案。
提出意见时,金瓯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国汉指出,各地存在大量荒废土地的问题。
例如,在湄公河三角洲地区,有些规划区域达到几十公顷,但在土地解放和补偿给人民后,投资者并未将其投入使用,导致土地荒废,而人民却缺乏生产用地。
许多项目在土地解放后因各种原因未能投入使用。土地如此荒废非常浪费,因此代表建议对于大面积荒废土地,管理机构应考虑征税以节约土地资源,增加预算收入。
金瓯省代表还表示,投资者在做项目时需要仔细计算资源。这是为了避免项目获批、纳入规划后,土地解放环节完成后却未能投入使用,造成浪费。
根据决议草案,政府提议继续免除农业土地使用税五年,即至2030年,以确保粮食安全,增强越南的竞争力。
关于这一问题,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专职代表丁玉明认为,目前全国有近1200万公顷耕地,其中国营农场占150万公顷。这些农场将土地承包给农民耕种,而承包者仍需按规定代替农场上缴税款。
因此,丁代表认为需要将承包国营农场土地的农民纳入此次农业土地使用税免税范围,因为免税是为了从事农业的人。
根据政府报告,2001-2010年期间免税总额平均每年3268亿越南盾,近年来增加到7500亿越南盾。因此,政府认为免除农业土地使用税鼓励集中土地进行大规模生产,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向现代化方向转变。
巴地-头顿省省委副书记阮氏燕建议决议草案应明确免税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以提高透明度,为农业土地使用组织、家庭和个人制定长期生产计划提供稳定性和主动性。
同时,草案还应明确继承免税条件的原则,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政策空白或理解不一致的情况。
她还建议补充关于实施责任的规定,包括财政部在执行决议时的指导,以及与各地协调实施。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