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节约是通往繁荣的支柱

Fang
By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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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篇题为“实践节约”的文章中,总书记苏林明确指出,越南文化一直崇尚节约、朴素的生活方式,越南人的节约实践已被总结为歌谣、谚语,代代相传。胡志明主席在领导八月革命成功后,提出了六个紧迫问题。其中,他特别强调了发动增加节约运动以对抗饥饿,建设国家。

引用胡志明主席的观点,总书记确认节约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艺术。从节约劳动力、节约时间到必须节约“汗水泪水换来的钱,在那段时间里给我们发工资。懒惰的人就是在欺骗人民”。

进入革新时期,党有许多主张,颁布了许多关于这个问题的指示。将党的主张制度化,第十届国会常务委员会于1998年颁布了《关于实践节约,反对浪费的法令》;第十一届国会将其提升为2005年的《实践节约,反对浪费法》,并由第十三届国会修改补充。

2013年宪法也规定“机关、组织、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和国家管理中必须实践节约,反对浪费,预防和打击腐败”(第56条);每年和按阶段,政府都颁布关于实践节约,反对浪费的总体计划。

总书记认为组织、个人,尤其是干部、党员已经注重实施经常性支出节约,提高领导人在实践节约中的作用。许多会议按照简短、简单的方向组织。土地荒废、规划“悬置”的状况逐步得到克服。

许多企业加强了与生产成本相关的定额管理,尤其是间接成本以降低产品成本;削减生产经营成本。

总书记:节约是通往繁荣的支柱

特别是,从2024年底至今,政治局、书记处已指导基本完成党、政府、国会、祖国阵线中央和地方各级机构的组织精简;从而减少环节,节约成本,为立即实施减免学生学费的主张创造条件。

总书记表示,实施合并省份、不组织县级和合并乡级的主张,有助于在2025-2030年期间每年节约国家预算经常性支出超过20万亿;从2030年起每年节约超过30万亿盾。

“这还不包括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时,超过18,500个不再具有办公功能的机关、单位的具体价值”,总书记指出。

除了成果,总书记确认实践节约仍存在许多问题。节约的主张、政策尚未真正发挥效果;浪费、资产、国家预算的流失已经在广泛范围内发生,造成许多严重后果。实践节约尚未成为经常性的习惯;节约尚未成为一部分干部、党员、公务员、职员和人民的常态意识。

浪费不仅存在于国家机关,而且在人民的社会活动中也存在。倾向于使用外国货、奢侈品、名牌,赠送价值大的礼物;一部分人民,尤其是年轻人的享受心理,而全国平均收入刚刚超过中等收入门槛,劳动生产率低...

总书记认为这是实践节约的令人担忧的表现。不少干部、党员,包括领导人在内,缺乏责任感,喜欢享受,喜欢物质,导致经费、资产流失,消费浪费,使用公款为个人、利益集团支出。

党的领导人评估原因在于一些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意识、决心不够高,不够经常,缺乏坚决性。政策机制、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明确,存在许多漏洞。实践节约,反对浪费还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实践节约,反对浪费的计划还流于形式,尚未深入实际生活...

为了克服上述问题,同时实现即将到来的重要目标,总书记要求从中央到地方的所有机关单位必须贯彻一些任务。

第一,总书记要求统一认识,实践节约,反对浪费是国家在国际形势多变,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的背景下,克服一切风暴的最根本解决方案之一。

每个公民和机关、单位、组织、企业都需要有具体计划,实施合理的收支。干部、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管理者必须以身作则,动员家庭、人民积极参与。各行各业推动生产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时间、金钱、财富、力量的浪费。

第二,党的领导要求集中完善体制,为彻底克服由体制引起的浪费创造条件,消除阻碍发展的障碍,疏通瓶颈,尤其是与招标、预算、公共投资、私营经济、科学技术、创新、数字化转型和政治体系组织精简革命相关的问题。

政府、国会研究、修改补充《实践节约,反对浪费法》,为各行各业、各职业、各干部、党员和人民实践节约创造全面、牢固的政治法律基础。

总书记还要求最大限度地削减行政手续、合规成本,为人民和企业创造最大的便利;从前置检查转向后置检查,废除“申请-给予”机制;分权、授权给有权限解决并负责的机关、地方。在2025年,他要求确保100%与企业相关的行政手续在线、畅通、高效地执行;100%的行政手续不受省级行政界限的限制。

各机关必须坚决彻底节约非真正必要的支出,以确保防灾、抗灾、补充发展投资资金和发展经济的资源。其中,力争进一步提高突破性支出比例,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国家数字化转型,支持私营经济发展。

据总书记,政府、国会需要为私营经济发展创造法律走廊、资源,推动全社会创业精神、创新,创造条件让每个人都有机会贡献,提高劳动生产率,为自己、家庭和社会致富。

第三,总书记认为实践节约,反对浪费必须成为“自觉”、“自愿”、“日常饮食穿衣”的文化。其中,他建议研究发起并每年维持“全民实践节约日”,以推动、传播全社会提高实践节约意识的运动。

各机关必须及时奖励、表彰在工作中、经济发展中有创新,带来实践节约实际效果的人;严肃处理集体、个人,首先是未充分执行《实践节约,反对浪费法》的领导人。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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