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正在审查由内务部起草的公务员培训、培养法令草案,其中对参加培训的公务员增加了一些条件。
对于首次被派去参加研究生培训的人员,工作条件是从满三年以上,并且在去之前连续两年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公务员在被派去时不超过45岁。这一条件旨在与退休年龄提高的路线图相适应,到2028年男性提高到62岁,到2035年女性提高到60岁,在正常工作条件下。
学习者必须承诺在完成课程后在机构工作至少是培训时间的三倍。例如,公务员学习两年则必须承诺在派遣单位工作至少6年。这一政策旨在确保有足够强大的制裁措施以留住人员在机构工作。
与现行规定相比,年龄条件已经提高了5年,提高到45岁而不是40岁。承诺工作的年数也从两倍增加到三倍。
对于被派去参加第二个大学毕业证书培训的人员,以满足高质量人力资源的需求,内务部提议不超过35岁;工作满两年以上。在被派去培训前的连续两年,该人员必须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学习者必须承诺在完成课程后在机构工作至少是培训时间的三倍。
被派去参加代表国家、政府签署或加入的国际合作项目培训的公务员,除了上述规定外,还必须满足项目的其他要求。
草案规定,被派去参加国家预算或机构经费培训的人员,如果在培训期间擅自退学、辞职,必须赔偿全部费用;不得由机构颁发毕业证书。如果已经完成培训,获得毕业证书但在承诺工作年限未满时辞职,赔偿金额将按照特定公式计算。
合并后,全国还有34个省级行政单位,包括6个中央直辖市和28个省;乡级还有3,321个单位(包括乡、镇和特区)。据估计,这次合并将减少省级编制超过18,400个,乡级编制110,700个和乡级非专职人员120,500个。整个地方政府两级系统预计还有大约91,784名省级干部、公务员、职员和199,000名乡级编制。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