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静省人民委员会已发布文件传达省人民委员会主席Võ Trọng Hải的意见,关于明确组织和个人在水利湖(Kẻ Gỗ湖-PV)养鱼管理中的责任检查结果的相关内容。
据此,要求相关机关和单位认真总结经验,不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发生管理和放鱼以恢复水利资源方面的存在和不足;同时继续加强管理和控制养鱼、放鱼活动的力度,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省人民委员会的指导。
要求南河静水利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组织检讨,明确相关集体和个人的责任。
根据河静省职能部门的报告,2022年初,Vietfood Export公司的代表前来工作,并向Kẻ Gỗ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提议允许在Kẻ Gỗ湖放养鲢鱼进行养殖和开发。放养过程分为多批,放养的鱼类包括:白鲢、花鲢、鲤鱼(数量未由公司提供)。
2023年底,Vietfood Export公司前来与Kẻ Gỗ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工作,提出上述放养鱼类的开发方案。然而,由于该公司尚未具备相关法律文件,Kẻ Gỗ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不允许进行捕捞。
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Kẻ Gỗ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未充分履行省人民委员会交办的责任,未对Vietfood Export公司在Kẻ Gỗ湖内未经授权放鱼的行为采取阻止措施,也未向相关单位报告事件。
与此同时,南河静水利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是省人民委员会直接交办管理和开发Kẻ Gỗ工程的单位。
然而,该单位在管理和保护Kẻ Gỗ水利工程方面未尽到责任,让Vietfood Export公司多次在Kẻ Gỗ水库保护范围内进行放鱼活动,但未能发现,未能及时掌握信息以阻止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的非法活动。
事件发生后,农业与环境厅提议对Kẻ Gỗ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的领导集体和前主任进行检讨和总结经验的处理形式。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