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总书记苏林与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工作,并交付政治局关于成立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机关的决定。
在工作会议上,中央组织部领导代表宣布了政治局关于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机关职能、任务和组织机构的第304号决定。
总书记苏林已将第304号决定交付给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设机构和各政治-社会组织的负责人。
根据政治局的决定,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机关具有参谋、协助委员会、主席团、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设机构和中央各政治-社会组织执行委员会、常设委员会的职能。
关于组织机构,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设机构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专职副主席。
常设机构在活动方向、管理机构、干部组织工作、财产管理、财务管理方面发挥全面领导、指导作用,并对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机关的全部活动向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团体负责。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是机关的首长;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秘书长是常设副首长。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是越南总工会主席、越南农民协会中央委员会主席、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委员会主席、胡志明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第一书记、越南老兵协会主席,是机关的副首长。
关于各参谋、协助共同工作的委员会、单位组织结构,包括办公室;组织、检查委员会;民主、监督和社会反馈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宣传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人民外交委员会;群众团体工作委员会;财务-计划局。
事业单位包括干部培训、培养和科学研究院;越南祖国阵线博物馆,《大团结》报。
在组织结构中还有各政治-社会组织的常设机构、参谋、协助单位和事业单位。其中,各政治-社会组织的常设机构包括:主席和副主席,对于胡志明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是第一书记和中央团委书记。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