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2025号法令指导执行社会保险法关于自愿社会保险的一些条款,自7月1日起生效。文件规定,对于2021年1月1日前开始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人,如果累计缴纳满20年并有愿望,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可享受养老金。
因此,2021年1月1日前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的养老金享受年龄低于一般规定。根据修订后的社会保险法,劳动者缴纳保险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即可享受退休金。法律生效时,男性退休年龄为61岁3个月,女性为56岁8个月,并按路线图逐步增加,直到2028年男性达到62岁,2035年女性达到60岁。
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女性劳动者的每月养老金为基于15年参与的平均收入的45%。之后每增加一年,增加2%,直到达到最高75%。男性劳动者为基于20年参与的平均收入的45%。之后每增加一年,增加2%,直到达到最高75%。
劳动者享受养老金的时间从满足养老金条件的次月第一天开始计算。政府责成内务部详细规定内容,但法令生效时尚未有指导通知。
达到退休年龄但未满15年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一次性缴纳不足的时间以享受退休金,但不超过5年,而不是之前的10年。一次性缴纳的金额为不足月份的总缴纳金额,应用复利,利率为越南社会保险公布的相邻年份社会保险基金月平均投资利率。
未满足退休金条件的可享受每月补贴
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人达到退休年龄但缴纳年限不足且低于享受社会退休补贴年龄的,可享受每月补贴。条件是该人不享受一次性社会保险,不保留缴纳时间,并提出享受申请。享受时间基于参与时间,基于缴纳的平均收入。如果有不足一个月的零散天数,则四舍五入为一个月。
补贴金额按社会退休金标准计算,预计每月50万越南盾,政府调整养老金时提高。享受时间从劳动者提出申请时已满足退休年龄的月份开始,到处理制度时满足社会退休补贴年龄为止。
国家增加缴纳支持
国家根据农村贫困标准为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人提供缴纳支持。贫困家庭、生活在岛屿、特别行政区的人支持50%;近贫困家庭支持40%;少数民族支持30%;其他群体支持20%。
国家提取缴纳的比例比之前增加了5-20%,视群体而定。参加者属于多个支持群体的,享受最高比例。国家支持时间不超过10年。
2025-2030年期间,预计国家提取近19.8万亿越南盾支持580万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人。政府根据时期调整比例,并鼓励地方政府提取额外资金支持参加者。
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人如果一次性提取,必须退还国家已缴纳的金额,除非享受养老金的情况。包括: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享受养老金年龄但缴纳不足15年的人;出国定居的人;2025年7月1日前加入系统并选择一次性提取的劳动者。
法令规定,参加者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交调整信息申报表来增加或减少基于缴纳的收入水平。变更在劳动者完成缴纳方式和之前选择的基于缴纳的收入水平后进行。民众可以选择每月、每3个月、每6个月或每年缴纳一次。
全国现有81.5万户贫困家庭,77.1万户近贫困家庭,超过1410万少数民族人口,近54.6万生活在岛屿、岛县的人。截至2025年1月底,参加自愿社会保险的人达到230万,约占适龄劳动力的4.9%。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