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已作出决定,详细规定已有住房但远离工作地点的人员仍可考虑购买、租购社会住房。
据此,已有自有住房但距离工作地点30公里以上的个人,可享受社会住房支持政策。
个人购买、租购的社会住房必须比现有私人住房更靠近工作地点。
此外,规定中还明确指出:工作地点与现有住房及工作地点与预计租购的社会住房之间的距离,按照公路或水路交通最短路径的长度确定。
此决定自即日起至2030年5月31日正式生效。
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交由建设厅牵头,配合相关方、各坊、乡、特区指导、检查、监督并汇总,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
社会住房建设项目投资者需研究、接收购买、租购社会住房的申请文件,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对象和条件。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