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奈省芒果园旅游区投资者被强制缴纳超过1540亿越南盾

同奈省芒果园旅游区投资者被强制缴纳超过1540亿越南盾

7月2日,同奈省人民委员会表示,已决定对芒果园生态旅游有限公司处以超过15亿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芒果园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简称芒果园旅游区)位于同奈省福新村,由吴文生担任经理。

芒果园旅游区在土地和环境领域有5项违法行为。

行为1:未经国家有权机关许可,将水稻种植用地转为其他类型土地。具体来说,公司将近3公顷的水稻种植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商业、服务用地)。

行为2:未经国家有权机关许可,将生产林地转为其他类型土地。具体来说,公司将超过4700平方米的生产林地转为非农业用地。

行为3:未经国家有权机关许可,将非水稻种植、非林业的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具体来说,公司将超过30公顷的一年生作物、多年生作物种植用地转为非农业用地。

行为4:侵占国家机构、组织已管理的土地。具体来说,公司侵占福新村人民委员会管理的溪流土地,用于非农业用地,面积超过1.2公顷。

行为5:对于必须获得环境许可证的设施,未按规定获得环境许可证。

除行政处罚外,公司还被要求暂停产生废物的活动,因为设施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75个月内没有环境许可证。

强制芒果园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缴纳因违法行为获得的超过1540亿越南盾的不法收益。执行期限为收到决定之日起90天内。

同时,强制公司在2027年前恢复违法前的土地原状。

不采取将项目、设施迁移至符合规划、环境分区、环境承载能力的地点的补救措施,因为旅游区符合同奈省人民委员会2022年批准的商业服务用地规划。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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