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自7月1日起生效,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依据是职务、职称、等级、军衔和职务津贴、超龄津贴、职业津贴、保留工资差额系数等月工资。
该群体的退休金计算依据的平均工资,根据加入系统的时间点,采用5-20年的最后期限计算。2025年1月1日以后加入的人将计算整个过程的平均工资。
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等于享受比例(取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年数,最高75%)乘以作为缴纳社会保险依据的平均工资。在内政部2025年第12号通知中,明确了计算公共部门工作人员退休金依据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公式。
对于1995年1月1日之前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平均工资是退休前最后5年(60个月)作为缴纳社会保险依据的工资总额除以60。
对于199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平均工资是退休前最后6年(72个月)作为缴纳社会保险依据的工资总额除以72。
对于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平均工资是退休前最后8年(96个月)作为缴纳社会保险依据的工资总额除以96。
对于2007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平均工资是退休前最后10年(120个月)作为缴纳社会保险依据的工资总额除以120。
对于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平均工资是退休前最后15年(180个月)作为缴纳社会保险依据的工资总额除以180。
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平均工资是退休前最后20年(240个月)作为缴纳社会保险依据的工资总额除以240。
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后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平均工资是整个缴纳期间作为缴纳社会保险依据的工资总额。
对于企业部门的劳动者,缴纳依据是月工资,包括工作或职称的工资、工资津贴和其他补充款项。作为缴纳依据的平均工资计算整个参与过程。
对于既有国家机关缴纳时间,又有企业工资的劳动者,作为缴纳依据的平均工资是按照两个部门的工资总额除以缴纳社会保险的总月数计算的。
关于每月的遗属待遇,劳动者在强制缴纳期间或保留期间去世,且最多缺少6个月才满15年享受遗属津贴的,可以一次性缴纳以享受每月待遇。缴纳金额为劳动者去世或离职前月工资的22%。如果遗属不为缺少的时间一次性缴纳,则可以一次性领取遗属津贴。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享受者的平均退休金为每月700万越南盾,包括武装力量。如果单独计算民用部门的劳动者,则享受金额较低,根据越南社会保险。全国有近340万人每月享受退休金和社会保险津贴。
越南人的退休金享受比例是东南亚最高的,男性缴纳满35年社会保险和女性30年的最高比例为75%。然而,由于缴纳社会保险的金额不高,越南人的退休金享受水平属于中等,主要是由于基本工资和最低工资的调整而增加。截至2023年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平均工资为690万越南盾;企业和合作社的劳动者接近640万越南盾。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