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批准,胡志明市建设厅刚刚公布了112个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现行建筑法规在胡志明市区域内免建许可证。
建设厅组织检查实施情况,并指导各乡、坊人民委员会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障碍。
各乡、坊在其行政管辖范围内公开张贴已符合免建许可证条件的项目名单(附有附件),以及已获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或同意的1/500比例详细规划(或1/500比例总平面图和建筑方案)。
指导个人/组织遵守已批准的规划(1/500比例的详细规划或1/500比例的总平面图和建筑方案),并在接收开工通知时遵守有关开工建设的法律规定。
农业与环境厅牵头,配合市土地注册办公室指导各乡、坊统一实施,同步解决由建设厅公布的名单中独立住宅(免建许可证)的产权证书手续。
此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允许建设厅公布112个项目名单,并与相关机关、单位继续审查,以便在2025年7月15日公布第二批。
同时,审查市内其他区域(平阳、头顿和昆岛特区),以便根据建筑法规继续公布符合条件的项目名单和区域。
执行总理第78号电文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指示,实施第78号电文以简化建筑领域的行政手续,免建许可证,建设厅首次审查了356个有低层住宅且1/500比例详细规划已获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或按规定同意的项目(总计约55,000套房屋)。
在上述356个项目中,有112个项目符合现行建筑法规免建许可证的条件。
其中,建筑规划指标在1/500比例详细规划(或1/500比例总平面图和已批准的建筑方案)的批准决定中确定,按照1/500比例详细规划的管理规定,批准的房屋样本和其他相关法律。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