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批准下,胡志明市建设厅刚刚公布了112个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现行建筑法规在胡志明市区域内免建许可证。
建设厅组织检查实施情况,并指导各乡、坊人民委员会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障碍。
各乡、坊在其行政边界内公开张贴已符合免建许可证条件的项目名单(附有附件),详细规划比例为1/500(或总平面比例为1/500及建筑方案)已由国家有权机关按规定批准或同意;
指导个人/组织遵守已批准的规划(详细规划比例为1/500或总平面比例为1/500及建筑方案),并在接收开工通知时遵守关于开工建设的法律规定。
农业与环境厅牵头,配合市土地登记办公室指导各乡、坊统一实施同步工作,解决独立住宅(免建许可证)的所有权证书手续,根据建设厅公布的名单。
此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允许建设厅公布112个项目名单,并与相关机构、单位继续审查,以便在2025年7月15日公布(第二批)。
同时,审查市域内其他区域(平阳、头顿及昆岛特区),以便在后续批次中继续公布符合条件的项目名单和区域,根据建筑法规免建许可证。
执行总理第78号公电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指示,实施第78号公电以简化建筑领域的行政手续,免建许可证,建设厅首次审查了356个有低层住宅的项目,其详细规划比例为1/500已由国家有权机关按规定批准或同意(总计约55,000套房屋)。
在上述356个项目中,有112个项目符合现行建筑法规免建许可证的条件。
其中,建筑规划指标在批准详细规划比例为1/500的决定中确定(或总平面比例为1/500及建筑方案被同意),按规定管理详细规划比例为1/500的规划,批准的房屋样本及其他相关法律。
(编译:Ivy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