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建设局关于四轮电动车载客旅游暂停运营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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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建设局关于四轮电动车载客旅游暂停运营的说明

这一决定让许多市民感到疑惑,为何四轮电动车作为一种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在胡志明市正推动旅游和可持续交通发展的当下,却不得不“停摆”。

关于这一问题,胡志明市建设局交通管理科副科长阮国荣在经济和社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主要原因在于今年初生效的《公路法》和《公路交通安全秩序法》相关法规的变更。

具体来说,根据政府的新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装有发动机的四轮车(如载客旅游的电动车)只能在限速30公里/小时的道路上行驶,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车辆。

然而,在胡志明市的内城区,这样的条件几乎不存在,那里的基础设施主要是双车道或多车道的单行道,最高限速通常在50至60公里/小时。

胡志明市建设局表示,已指派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管理中心与相关单位合作,进行调查并提出适合的运营路线。

然而,增设30公里/小时的限速标志系统非常困难。不仅因为缺乏合适的基础设施,还因为受到交通部2024年第38号通知中关于城市各类道路最高限速的明确规定的影响。

在许多道路上降低限速不仅会影响整体交通,而且在技术和实践上也难以说服。

在此前的阶段,胡志明市已经试点了四轮旅游电动车。一家运营商投资了70多辆车,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服务了近50万人次。

然而,根据现行规定,2025年1月1日前运营的车辆只能继续运营至2025年6月30日,现在必须停止。

建设局表示,正在与旅游局、市公安局合作,收集意见,汇总并提出在适合区域继续运营四轮电动车的方案。

一个正在研究的方向是将这种车型纳入交通工具排放控制项目,预计在2025年第四季度完成。如Can Gio、Con Dao和胡志明市中心等地区被视为未来可能重新试点这种车型的地方。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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