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农业用地的价格目前仍低于住宅用地,因此当改变用途时,居民必须支付两种土地之间高额的差价土地使用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有意见提出将农业用地价格提高到住宅用地价格的60-70%,以减少居民必须支付的差价金额。但如果提高农业用地价格,将会影响国家或企业在补偿农业用地用于项目时的投资。
具体来说,L.T.Q.先生的家庭在Nguyễn Xiển路(Long Bình区,胡志明市,以前是Long Thạnh Mỹ区)的一块多年生作物土地上建有住宅。其中符合住宅用地规划的面积,可以改变用途约3,000平方米。最近,Q先生希望改变土地用途以便将土地分给兄弟姐妹,但在了解后发现土地使用费过高,家庭无法承担。
具体来说,Q先生的土地位于Nguyễn Xiển路的第二位置。根据胡志明市的土地价格表(第79号决定,自2024年10月31日起生效),Nguyễn Xiển路的第一位置的价格为每平方米5660万越南盾。第二位置乘以0.5,Q先生的每平方米住宅用地价格为2830万越南盾。而这里的农业用地价格为每平方米624,000越南盾。因此,Q先生必须支付的土地使用费为住宅用地价格减去农业用地价格(28,300,000 - 624,000)乘以需要改变用途的总面积(3,000平方米),超过83亿越南盾。
以前,Nguyễn Xiển路面的住宅用地价格表为每平方米270万越南盾。因此,目前的住宅用地价格已经上涨了约10.3倍。
“多年前,我家的土地因为新的居民区规划而被卡住,所以无法改变用途。最近,根据Thu Duc市(旧)公布的1/2,000规划,我家的土地可以改变用途。然而,现在的土地价格已经上涨了很多倍,加上与农业用地的差价太大,超过45倍,所以土地使用费太高,我家无法承担”,Q先生抱怨道。
类似地,最近Trần Mỹ Hạnh女士也收到了来自第12区、Hóc Môn(旧)的跨区税务队的通知,要求为214平方米(第二位置)的Lê Thị Riêng路从农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支付超过55.5亿越南盾的土地使用费。根据税务通知,Hạnh女士的土地农业用地价格为每平方米520,000越南盾,而住宅用地价格为每平方米26,460,000越南盾。
“我必须想办法支付超过55.5亿越南盾的土地使用费,因为需要改变用途。计算下来,我的地块住宅用地和农业用地的土地使用费差价高达50倍以上,对居民来说太难了。我认为,国家需要考虑减少住宅用地和农业用地的差价,或者为家庭和个人在改变用途时提供土地使用费减免政策,以便为居民建造房屋、分配土地给子女等创造条件”,Hạnh女士表示。
据了解,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费用正在各地实施,按照第103号法令关于土地使用费、土地租金的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