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的程序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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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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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的程序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变化?

"据我所知,从2025年7月1日起,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的程序有一些变化。那么,我想查询不属于我使用权的土地信息可以吗?",读者Tuấn Thành向《青年在线》提问。

Ngô Gia Hoàng硕士(胡志明市法律大学)表示:2025年6月23日,农业与环境部颁布并公布了土地行政程序领域的一套行政程序,附有编号为2304的决定(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因此,从2025年7月1日起,为了适应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土地行政领域的行政程序有所变化。

民众需要注意在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的程序中的一些新的、显著的变化点如下:

不是土地使用人,可以要求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吗?

有需求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权要求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不一定是土地使用者。从2025年7月1日起,这一规定继续保持不变,确保所有组织和个人的信息获取权。

然而,要求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的个人和组织需要确保遵守关于信息开发活动的规定,数据使用目的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财务义务(如有)。

组织和个人可以选择要求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具体信息:

- 土地地块的信息和数据(包括土地地块信息;地图摘录;历史变动;担保交易;证书副本;土地价格;土地使用规划和其他土地信息和数据)。

- 关于地籍图的信息和数据;

- 关于土地统计、调查的信息和数据;

- 关于土地使用规划、计划的信息和数据;

- 关于土地价格的信息和数据;

- 关于土地调查、评估、保护、改良、恢复的信息和数据;

- 其他与土地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以下土地信息和数据将不予提供:

- 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土地信息和数据。

- 那些危害国家利益,对国防、国家安全、国际关系、社会秩序和安全有不良影响的土地信息和数据,法律规定。

- 关于土地使用者、与土地相连的财产所有者的信息,未经土地使用者、与土地相连的财产所有者同意,除非服务于调查、民事执行、违法行为核实和处理活动以及有权国家机关的国家管理工作。

在哪里提交申请,多久能出结果?

有需求开发信息、土地数据的组织和个人,将要求表或书面要求提交给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的机构,通过以下方式之一:

- 直接在农业与环境部的接收和结果返回办公室提交。或者直接在公共服务中心或土地登记办公室或地方土地登记办公室分支机构提交。

- 通过公文、电报、邮政服务提交。

- 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在线提交。

- 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电子方式提交。

申请包括: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的要求表或向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的机构提交书面要求。

要求表/书面要求需明确:要求组织/个人的名称;需要提供的信息内容;使用目的;接收结果的形式;承诺正确使用目的。

接收申请的机构将在工作日当天接收、处理并立即通知。当要求表或书面要求有效时,将发放申请接收单并约定返回结果时间。如果无效,则退回申请并要求补充、完善,以便组织、个人根据规定调整、完善。

对于国家土地数据库中已有的信息和数据,将在工作日当天提供。如果在15:00后收到要求,则在工作日的第二天提供。

对于国家土地数据库中没有的信息和数据,必须在收到有效要求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

如果需要额外时间进行审查、搜索、收集、汇总、分析或征求相关机构、单位的意见,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如果有关于开发和利用土地信息和数据的单独协议,则土地信息和数据的提供时间根据协议确定。

如果拒绝提供信息和数据,必须明确理由,并在收到要求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要求提供土地信息和数据的组织和个人。

返回的结果将是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土地信息和数据,或拒绝提供土地数据的书面通知。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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