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河内市公安局表示,已刑事拘留黎文新、邓文辉、阮文占和余廷和,以调查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紧急拘留和逮捕的决定自7月2日至3日发布。
事件是通过地区掌握工作和民众反映发现的。河内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处组织侦察力量,发现在多个地点有屠宰、销售病猪肉的迹象,如:丹染村(旧常信县康河乡)、余舍村和邓岗村(和社乡)以及丰康市场(大模坊)。
屠宰场在夜间封闭运作(从0:30到3:00),有人警戒。经过一段时间的监视,6月30日和7月1日,由经济警察处、第17市场管理处、人民检察院代表和畜牧兽医局组成的联合力量突击检查了由黎文新和阮氏书在丹染村经营的屠宰场。团队发现了45头有病症的活猪,1050公斤已屠宰的猪肉,450公斤内脏。总共查获的违规货物为4.3吨,价值近3.2亿越南盾。
据供述,自2023年以来,该团伙开始从巴维、应和、美德和和平省(旧)的猪贩购买病弱猪,在住宅区内屠宰。每天屠宰约50头猪,然后以55,000-60,000越南盾/公斤的价格出售到市场。该场所没有许可证,不在城市许可的屠宰系统内。
屠宰后的肉直接卖给小商贩,进入南方、明开、丰康等批发市场,并在河内的许多餐厅、小吃店、平民食堂消费。以35,000-40,000越南盾/公斤的价格购买病猪,该团伙每月非法获利约70-80百万越南盾。
在丰康市场,检查余廷和、阮文占、张孟坚和阮廷涛的摊位,职能部门发现了977公斤没有检疫证书、来源不明的猪肉。肉被初步加工成部分(五花肉、肩肉、腿肉、腹部肉等),以40,000越南盾/公斤的价格卖给其他摊位,然后以50,000-70,000越南盾/公斤的价格卖给个人客户和餐厅。
卖家供认以20,000越南盾/公斤的价格从河内和邻近省份的多个来源购买死猪,然后在家中屠宰,用卡车运到市场销售。
检测结果确认,肉和内脏样本对非洲猪瘟病毒(ASF)呈阳性反应——这是一种危险的传染病,产品必须销毁,不得用作食品。
河内市公安局评估事件性质严重,表现出对法律和公共健康的蔑视。调查机构正在扩大案件,澄清病肉销售链和相关个人。
公安机关建议民众只购买来源明确、有检疫标志的肉类;同时举报屠宰、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行为,以保护公共健康。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Suki;来源:VN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