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一年内不派干部出国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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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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岘港市一年内不派干部出国超过两次

7月9日,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常驻副主席胡启明签署了关于管理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出国的公文。

一年内不派干部、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出国超过两次,除非因工作要求、参加上级要求的陪同团或因工作确实需要。

不安排一个机关、单位的两名主要领导同时参加一个出国工作团。

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还要求,由市委书记、市人民议会、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担任团长的代表团人数不超过10人,由市委书记、市人民议会、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担任团长的代表团人数不超过7人。

由部门、机关、单位、乡、坊、特别区负责人或副负责人担任团长的跨部门代表团人数不超过5人。

访问一个国家的时间不超过3天,除非参加或组织重要活动,但最多不超过5天。

一次出差不超过3个国家,并安排与邻近国家、同一地区的工作计划,以确保效率和节约。

同时严格执行关于使用出国出差经费的规定,不参加由企业组织和赞助的出国团或由外国企业指名邀请的团。不组织公务员、职员和劳动者使用国家预算出国旅游。

(编译:Cici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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