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上两辆摩托车后坠河司机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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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上两辆摩托车后坠河司机已死亡

7月15日上午,义安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向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和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发生在义安省万安乡的特别严重交通事故的初步报告,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根据报告,7月13日下午约16:30,在46A国道32公里+100米处,经过义安省万安乡巴哈区域,发生了一起涉及车牌号为37A-348.95的汽车事故,由陈洪S.(35岁,住河静省德寿乡)驾驶,方向为金莲乡至万安乡。

车上载有陈友巴(37岁)和阮文忠(35岁),两人均住万安乡(原上新禄乡)红山村。

当行驶至天堂桥时,车辆失控撞上路边的里程碑,随后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由黄氏贵(52岁,住义安省万安乡)驾驶的摩托车相撞。

汽车继续与由窦廷C.(32岁,住义安省大惠乡)驾驶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上载有其妻子N.T.B.(28岁)、儿子Đ.Đ.Ph.(4岁)和侄子Đ.Đ.Q.(9岁),方向相反。

之后汽车继续撞上天堂桥(右侧)的栏杆,坠入桃河。

结果导致C.在医院死亡;Q.的遗体于7月13日晚上21:45在桃河下被发现。

至7月14日凌晨0:30,职能部门在桃河下发现了S.的遗体(初步判断死因为溺水)。B.和Ph.受伤,正在医院接受急救。

汽车撞上两辆摩托车后坠河司机已死亡

报告未提及事故发生前汽车的速度。

关于该路段允许的最高速度限制,事故发生前约500米处有一个50公里/小时的标志,因为这是46国道正在维修、升级的路段。

7月14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富贤向各部门和地方发出公文,要求处理万安乡事故的后果。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要求义安省公安指导各职能部门紧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严肃处理导致这起严重交通事故的组织和个人。

目前,事故正在由义安省公安调查机关办公室(PC01)主持,与各职能部门配合调查。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Alex;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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