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芽庄西部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办公室的代表与居住在芽庄市光中路、芽庄区的范氏T.L.女士就关于在翁部桥附近地块填土的事宜进行了工作。
根据芽庄西部区的领导,7月14日下午,收到上述信息几小时后,区内的职能部门已到现场检查、核实,并与相关人员工作,以寻找在翁部桥附近区域填土的人。
7月16日与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办公室工作时,范氏T.L.未能提供在上述地块填土的许可证或允许文件。
根据芽庄西部区的领导和居民的反映,当政府机构正在按照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移交机构时,L.女士已组织机器填土。
被填土的地块面积约600平方米,填高约1米,已在填土上种植香蕉和柠檬草。
根据法律规定和土地文件,芽庄西部经济、基础设施和城市办公室确定:“范氏T.L.女士在未经有权机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填土是违规的。”
因此,办公室已制作记录,要求L.女士必须恢复、归还原状,整改期限为自工作日起(7月16日)至7月18日止3天。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Woo;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