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给芹苴市人民议会常驻成员的任务

越南中文社

分配给芹苴市人民议会常驻成员的任务

芹苴市人民议会常驻成员分配任务:副秘书常驻市委、市人民议会主席,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市人民议会主席权限内的任务。

全面负责、指导市人民议会、常驻市人民议会、代表团、市人民议会代表的活动。

直接负责、指导以下领域:属于市人民议会常驻权限的外交工作和干部组织;决定召集并主持市人民议会会议;主持市人民议会常驻的定期或突发会议(必要时,可授权给副主席)。依法接待公民。

马氏鲜女士,市委常驻委员、市人民议会常驻副主席,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规定执行任务和权限;根据市人民议会主席的分配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任务。

指导解决市人民议会常驻的日常、日常工作;参与主持市人民议会会议,代表市人民议会主席在主席外出或授权时处理主席的工作。

直接负责、指导以下领域:指导国会代表和市人民议会办公室及经济-预算委员会;协调市人民议会各委员会的活动。

李罗塔先生,市人民议会副主席,参与主持市人民议会会议。直接指导、跟踪、督促法制委员会(除干部组织领域外)的活动。

陈国武先生,市人民议会副主席,参与主持市人民议会会议。直接指导、督促、协调城市委员会、民族委员会的活动。

武氏美妆女士,市人民议会副主席,参与主持市人民议会会议。直接指导、跟踪、督促文化-社会委员会的活动。

芹苴市人民议会常驻成员分配5名市人民议会常驻委员参与会议,讨论并决定属于市人民议会、市人民议会常驻任务和权限内的问题;负责指导委员会的全部活动:法制、经济-预算、文化-社会、城市、民族。

(编译:Jon 越南中文社;审校:Momo;来源:Tuo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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