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自行外购药物如何获得医疗保险报销?

woo
By woo
7 Min Read

患者自行外购药物如何获得医疗保险报销?

向《青年在线》提问,读者Thủy Tiên表示,参与医疗保险的患者如果医院药物短缺,是否可以报销药物费用?

民众需要做什么才能获得正确和充分的报销?

根据现行规定,当医院没有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物或医疗设备时,患者可以直接获得报销。然而,为了享受这一权益,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患者被迫外购的药物或医疗设备必须属于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例如,根据卫生部第26/2019号通知颁布的稀有药物,或根据第98/2021号和第07/2023号法令作为普通商品交易的C类或D类医疗设备(不包括体外诊断设备、个人专用设备等)。

其次,在医生开具处方或指示使用时,医疗机构正在选择药物、物资供应商但尚未有结果,或尽管已按照《招标法》正确执行了所有程序但仍无法选择供应商。

同时,该医院没有相同活性成分的药物(或有但剂量、剂型不同且无法替代),或没有等效的医疗设备可供使用。

此外,患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无法转至其他医疗机构,如健康状况不允许、医院正在医疗隔离或是专科、高级医院。

如果无法从其他医院调配药物、医疗设备,且这些药物、设备适合治疗机构的专业范围,曾在其他医疗机构获得医疗保险支付,患者也可以在其医疗保险权益范围内获得报销。

患者被迫从外部购买药物或物资后,需要保留在药品或医疗设备经营场所购买的有效发票。报销金额将基于发票上记录的数量和单价,但不得超过医院最近中标的价格。

如果药物、设备在治疗医院从未中标,社会保险机构将根据从高到低级别的招标结果:国家级集中采购、地方级、专科或相当于大省市如河内、胡志明市的机构。

如果药物、医疗设备费用已包含在医疗服务价格中,社会保险机构将从支付给医院的总费用中扣除这部分报销金额。

相反,如果尚未计入服务价格,这部分金额将单独支付给患者。

此外,如果医院没有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辅助临床服务(化验、影像诊断等)且无法替代,医疗机构可以转送样本或转诊患者至其他地方执行。此时,与此服务相关的费用仍将通过社会保险机构支付。

在所有需要从外部自行购买药物、医疗设备的情况下,患者应要求清晰的财务发票,保留医生的初始处方或指示,并联系居住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以指导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编译:李程 越南中文社;审校:Fang;来源:Tuoitre)

Share This Article
没有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